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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公民科的學科理論基礎:重返政治 / On the Subject Foundation of Civics:Back to Politics

彭如婉, PENG, JU-W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每一個國家(或是地區)都是依據其國家(或地區)的理想來形塑其公民的,由這個理想而生的理念,則奠定了公民的角色、政府的制度,以及公民與政府之間關係的三個公民教育面向的定位。換言之,這個人民所賴以共同生活的憑據則塑造了其特定的公民教育型態。這也就是為什麼當我們要探討關於公民教育的問題時,不能不理解其國家(或地區)所追求的共同理想為何,或者是說,不能不碰觸到關於建構其共同理想所依賴的理據。 台灣社會雖然和許多邁向民主化的拉丁美洲國家有著相似的發展過程(Huntington,1994:139),但台灣社會卻有其獨特性。台灣社會自威權體制瓦解後,個人自由以及平等社會的要求不斷擴張,從開放黨禁、報禁到總統直選,原住民、客家委員會的相繼成立,在九○年代初期,整個社會對於公民身分與族群認同的關注,以及這種關注力量展現在主體性的創造與追求,以及族群、國家的認同上可見一斑。此一時期,政府的制度不但從威權走向民主,社會也從一元變為多元。而多元社會體現的背後,則代表了社會中每一個公民對於其個體自主性意識的提昇。公民的角色從過去的被統治者轉成為自我管理者;公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也從壓抑、服從逐漸轉為自主與批判。 因此,在自由民主憲政體制下的公民教育,如果以政治社群的共善為考量,要求每一個公民都積極的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與決策,並且期待公民體現符合社群共善的目標,則個體的自主性有被消弱或侵害的危險,許多強調民族主義、國家主義、社會主義等型態的公民教育理論即是如此;而以個體自主性為考量,企圖彰顯出公民教育的核心意義即是發展個體的自主性及尊重族群的差異性,則社群的共善又有被忽略的可能性,在宣稱以自由主義為其教育根基的國家即長期面臨此一困擾10。不論如何,公民教育的目的在個人和群體之間的光譜一直是教育哲學所需抉擇或面對的問題,因此,想要釐清公民教育的定位,就不得不面對公民教育中關於個體自主性和社群共善這兩個概念之間所存在的鴻溝。而處理這個鴻溝的重要性,在於其決定了我們的社會如何看待作為一個公民的角色,以及公民的角色和政府之間的關係之爭議。 惟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是,衡諸現今台灣的公民教育內涵,在諸如教材的編撰等實踐面上皆已同時涵括了這兩個在理論上看似相互衝突的概念,然而,卻不見系統性的論述來論證這兩個概念何以可以同時作為公民教育的內涵卻不陷入理論的謬誤中。這個現象雖然反映出個體自主性和社群共善皆是台灣社會所需求的「公民科」內涵,但另方面卻也再次凸顯了台灣的公民教育長期以來所存在的某種拼湊式的實踐性格。因之,在理論上尋求二者的調和,應是公民教育的理論發展所必要的途徑。 所幸最近幾年開始有學者試圖發展出調和二者的理論建構,其中達傑(Richard Dagger)、鮑伯(Benjamin R. Barber)和哈伯瑪斯(Jurgen Habermas)即是箇中翹楚。即便這些調和理論目前尚未形成一個整全性的論述,但其共同正視這兩個概念鴻溝及所面臨關於民主弱化的問題,以及企圖克服這個鴻溝及問題所提出的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作法,非常值得從威權解體邁向民主化發展,並想要努力深化民主未來的台灣社會借鏡。這種審議式的民主理念,在理論上不但能做為個體自主性以及社群共善調和的依據,關於公民參與的強調在實踐上又能做為跨越二者鴻溝的橋樑。故探討這種審議式的民主理念作為調和公民教育理論中關於個體自主性和社群共善這個爭議的論證,不但是研究台灣公民教育的理論基礎建構,更是關心公民教育課程發展與定位的同好所需共同關心的議題。 故筆者擬先從教育目的討論中,探究關於公民教育最根本的兩個教育目標,即個體自主性和社群共善的發展,並透過當代民主社會中兩種不同的公民觀傳統,指出一個以自由主義理論作為基礎,且調和個體自主性以及社群共善的公民觀是當前比較可行的做法,並透過這兩個概念在政治意涵上的演變以及發展,說明其乃相互關聯和互相補足的概念。爾後,筆者則透過達傑的「共和主義式自由主義」(republican liberalism)、鮑伯的「參與民主理論」(participatory democracy)以及哈伯瑪斯的「溝通理論」(discourse theory),論證調和的可能性以及其所共同導向的審議式民主理念及其具體做法,並指出一個以公民參與作為調和依據的關鍵。其次,再藉由這個調和理論的鋪陳,分析「公民科」獨立設科前後相關的公民教育論述以及其對往後「公民科」獨立設科的影響,並透過歷史的分析來還原「公民科」其學科課程的基本架構及理念,企圖透過上述的論證與分析,指出「公民科」乃是一個以〝政治〞為核心主旨的學科,並導引出一個〝重返政治〞的學科課程理念。最後,再以安吉兒(Ann V. Angell)和韓恩(Carole L. Hahn)對於英國、日本和丹麥三個國家的比較研究,作為「以〝重返政治〞為『公民科』的學科理論基礎」這一論題將有助於民主深化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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