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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共同品牌之研究劉宥言, Liu, Yu Ye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最近幾年中國大陸迅速崛起,相形之下鄰近的台灣土地狹小而且資源有限,台灣眾多的中小企業主除了選擇產業外移至成本低廉的國家外,或許還可以選擇以合作取代過去的單打獨鬥,匯集各家廠商不同的資源、技術與能力來共同發展品牌,以期在國際舞台上佔有一席之地。
本研究主要是透過與共同品牌領導者和組成成員深度訪談,再輔以次級資料蒐集的方式,從而探討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共同品牌之方法。本研究以TTG、Yii、Poodehii為研究對象,根據黃琡珺(2006)與曾子承(2009)整理有關策略聯盟形成動機之相關理論,以及選擇聯盟夥伴時考慮的要素,作為檢視共同品牌產業背景與成員選擇的理論依據;在共同品牌的管理機制方面,融合Tregear & Gorton(2009)與薛惠齡(2009)研究發現成功管理共同品牌的要素,用以檢視個案公司共同品牌之管理機制;最後,本研究根據洪順慶(2006)打造卓越品牌的五個步驟,選擇以市場區隔與目標市場選擇、品牌定位與價值提供、行銷溝通方式,作為研究共同品牌建立方式與策略的架構。本研究結果如下:
一、產業背景與成員選擇
1.在建立共同品牌之際,領導者希望結合不同的資源、技術與能力,藉此增加創意發想、提升品質並且達成規模經濟,讓合作夥伴共同面對外部環境。
2.經過合作,領導者會對於合作夥伴有深入了解,並且會選擇與掌握重要資源、想法相容性高、曾有愉快合作經驗的夥伴,發展更密切而長久的合作關係。
3.領導者必須投入許多時間精力來舉辦交流活動,透過不斷地累積社會資本與強化網絡關係,有助於合作關係的延續並且從中獲得更多的資源與協助。
4.領導者的包容性、社交能力與代人處事的風格,會直接影響成員對於組織的評價、對於共同品牌的認同以及願意投入的程度。
二、共同品牌的管理機制
5.管理機構必須要制訂書面的行為標準,讓成員們的行為有參照依循的準則。
6.杜絕成員投機行為的方法:1.慎選合作夥伴;2.在相同價值環節中培養兩個以上合作夥伴;3.領導者必須建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與訂單分配原則。
7.訂單分配與利潤分享的原則:1.在設計端,進行創意買斷或是根據銷貨收入來回饋利潤給設計師;2.在製造端,根據協力廠的品質、價格、交期等,來決定協力廠的訂單量;3.在行銷端,行銷推廣工作由領導者公司全權處理。
三、共同品牌的建立方式與策略
8.轉型發展B2C共同品牌之際,必須要清楚定義共同品牌選擇的目標市場,由合作夥伴為共同品牌所選擇的目標市場提供特殊的、不同於過去的產品。
9.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共同品牌的品牌定位:與台灣、東方或時尚緊密相關;共同品牌的價值提供:把兼具文化與現代風格的實用商品,帶入日常生活。
10.共同品牌的產品策略是:1.產品線兼具寬度與深度;2.領導者必須確保產品調性相符、品質一致;3.必須在所有品項烙印上品牌名稱。
11.共同品牌的定價策略:1.B2B的共同品牌:市價機制來決定廠商的接單價格;2.B2C的共同品牌:定價時必須考慮產品是誰設計、同類商品的價位、製造成本、營銷成本、以及希望在消費者心中塑造的品牌形象。
12.共同品牌的通路策略是積極拓展專賣店,專賣店可以增加產品銷售與獲利,並且延續參與展覽或活動建立的品牌知名度。
13.共同品牌在推廣預算受限的情況下,可以主動承辦或參與大型活動,盡可能讓共同品牌產品與當紅話題結合,甚至創造話題,藉此吸引媒體主動報導。
四、共同品牌的經營績效
14.建立共同品牌初期,領導者主要是衡量參與展覽或活動,進而吸引媒體報導所創造的品牌知名度與品牌形象,以此做為衡量品牌權益的基準。
15.共同品牌主要透過參與展覽、各類型活動或經營實體通路的方式,吸引眾多媒體記者主動進行採訪報導,藉此迅速創造品牌知名度與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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