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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投資租稅抵減對投資行為之經濟影響涂靖銘, Tu, Jing Mi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投資租稅抵減一直是政府獎勵民間投資之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其係透過營所稅之減少,以提高民間投資意願。本文以Lucas、Uzawa等人所建立之結合模行為基礎,期使Hall & Jorgenson之租稅政策分析和Tobin q理論之間互通一貫;然後,分別在封閉經濟體系與開放經濟體系下,對於投資租稅抵減政策作政策性分析,並比較在短期間,暫時性投資抵減與永久性投資抵減對投資之賜機效果,孰大孰小?何者教室合作為一種反景氣循環之政策工具?另外,在長期恆定狀態下,對暫時性投資抵減所可能導致之結果,亦加以探討。
本文所推論出之主要發現與其政策性意涵如下:
(1)在封閉經濟體系下,除非競爭廠商據固定規模報酬性質,否則,在短期間內,暫時性投資抵減刺激投資之效果較大,故為一較佳之反景氣循環工具。
(2)在小型開放經濟體系下,短期間,暫時性投資抵減仍然是一較佳之政策工具。
(3)就長期恆定而言,在封閉經濟體系下或者在Brock(1988)、Koopmans等所建構之開放經濟體系下,皆認為暫時性投資抵減只有暫時性效果,雖然短期間可刺激大量投資,但終究會回到原始之資本存量水準。但是,Sen & Turnovsky(1990)卻認為暫時性投資抵減在場期間會有一緊縮性之永久性效果,故不應忽略暫時性政策之負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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