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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卡契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孫創洲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現金卡在我國發行以來,曾蔚為風潮,但亦曾掀起巨大的金融風暴,對我國經濟發展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現金卡市場發生之問題,乃在於現金卡本身因強調申請便利性而無須擔保,導致須以高利息分攤呆帳風險,使得現金卡之使用人之金利負擔過高;再者我國各發卡銀行為爭奪現金卡市場而進行惡性競爭,導致發卡審核機制薄弱,對現金卡使用人人僅強調貸款便利性,卻不強調其高利率負擔,使得現金卡使用人往往難以正確評估其還款能力;而各銀行對於無法回收之貸款債權呆帳,亦往往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由其進行債權回收,然銀行委託之資產管理公司良莠不齊,故時有暴力討債等情形出現,對於社會治安造成危害。而上述問題之根本原因,係在於現金卡之發卡銀行與使用現金卡之消費者之間,在經濟地位與獲取資訊能力上存在巨大之差異,故在現金卡契約之締結上,銀行或以經濟上之優勢制定有利於銀行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迫使消費者接受,或以資訊獲取上之優勢使消費者無法正確判斷締約之利弊得失,使消費者難以立於與銀行平等之地位而締結公平合理之契約。
本文之主要目的在於由消費者之立場出發,釐清當事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一方面透過現行法之法解釋運用,一方面參考國外之市場發展與立法例,以減少消費者與銀行間之落差,加強消費者之地位。故本文首先透過探究消費者信用以瞭解消費者信用之整體發展與相關法制,並進而研究由消費者信用市場中所發展出來的日本「無擔保小額貸款」之起源與所生問題,再透過對於臺灣現金卡市場所生問題之研究,以求瞭解卡債問題等之癥結為何。而為釐清現金卡契約中當事人之合理權利義務,本文亦透過各外國立法例之介紹、我國相關法令之解釋運用,以及各銀行契約條款之檢討,以求架構出合理之契約內容。
此外,本文於介紹外國立法例以及解釋運用我國相關法令以求架構合理契約內容之時,亦同時針對目前之問題,整理出現金卡規制之整體方向。依本文第五章及第六章之內容歸納整理而言,本文認為現金卡之規制上應注重強化消費者之締約地位,依目前我國法制之發展現狀,其整體方向包括:1. 契約締結時貸款授信判斷正確性之確保;2. 透過利率以及各項費用之規制避免業者暴利及減輕消費者負擔;3. 契約締結後禁止不當催收行為以保障消費者之生活平穩。透過上述三部分的法規制之整理論述,希望能進一步加強消費者之締約地位,以消除銀行與消費者間經濟地位以及資訊獲取能力之落差,以期銀行與消費者能締結合理公平之現金卡契約。而透過本文對於現金卡契約之當事人權利義務之分析、外國立法例之介紹、我國法令之解釋運用,以及強化消費者締約地位之法規制整理,除冀望能對於現金卡之卡債風暴之解決有所助益之外,對於日後現金卡此等金融商品之整體法規制之發展規劃亦希望能有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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