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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工行政體系發展之研究懷敘, HUAI, SHU Unknown Date (has links)
近代政府最重要的職能之一便是產出各種政策俾解決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然徙法不
足以自行,政策唯賴政府中有關部門來加以實際執行後,方能產實質的政策效果。近
代中國工業發展後,勞工問題便隨之凸顯,成為政府亟需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勞工
政策與政策執行部門自相應而生。因此,自民國肇始迄今,主要執政政黨-中國國民
黨暨其所主導的政府不論歷次的黨代表大會、宣言,或是政府的重要施政報告中各種
勞工政策雖然不斷的被宣示,但卻在經濟蓬勃發展近四十年之後於民國76年8 月
始成立具部會級的勞工行政部門。因此,何以空有豐沛的政策需卻是如此貧瘠的攻策
執行機關?等問題便構成了研究動機。
任何一種行政體係的建立均需經歷某一段時空的發展,故此一發展過程必受此一特定
時空環境的影響。因此,經由檢視這一歷程,可抽離出影響這一體系發展的主要因素
,當有助於回答上述問題。為對制度發展過程加以研究,本文研究方法係採圖書館式
研究法,著重於自制度發展史的面向做文獻之蒐集與探討。
本文內容如下:
1.說明勞工問題的興起及勞工行政的發展。
2.我國勞工行政體係演進過程。
3.國外主要國家勞工行政機關及其職掌概述。
4.行政院勞委會之成立及其組織與職掌之分析。
5.苗栗客運罷駛事件個案之分析。
6.結論:研究發現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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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科技行政體系之研究朱之光, ZHU,ZHI-GU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文從組織與系統的觀點,探討我國科技行政體系。係采鉅視分析,由體系的建立、
組織的誕生與變遷,逐步探究整個科技行政體系的結構與功能。
全文除緒論與結論外,共分五章,要點如下:
緒論部分:說明研究主題與範圍、探討問題、研究現況、研究方法以及分析架構。
章節安排依序為:第一章:以開放系統理論,說明環境因素對組織的影響,亦即組織
是環境的產物。共分二節,分別探討主要科技行政機關之誕生、成長與變遷,以及各
種特殊任務編組性組織的成立與影響。
第二章:以體系的結構分化,析述我國科技行政體系的縱向層級結構與橫向分部結構
。以為以下和章探討科技指導系統的基礎。
第三章:探討科技行政體系的輸入動力,分政策目標與科技精英二節。
第四章:首先從決策結構及咨詢結構角色,說明科技政策的形成,次就推動策略、人
力與經費的投入,以及重要的行政配合措施等,分析科技行政體系的轉化過程,藉以
明瞭我國科技政策的制訂與執行過程。
第五章:以組織、結構以及轉化過程等三個面向,探討科技行政體系的輸出成果。
最後,結論部分則指陳本研究的主要發現、檢討與展望,並試提筆者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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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發展行政體系建立之研究馮遠凱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壹
過去一般經濟學者對資源的認識,不外乎僅限於自然資源一類,時至今日,現代經濟學家對於資源的看法,不是單純的自然資源,認為資源應該是人類對自然所給予技術的、管理的才能運用交織物,亦即自然資源必須與人力資源相結合。
人力之成為資源,猶如土地、能源、資本之成為經濟資源一樣,但人力資源又與其他自然資源的性質不同,因為人力素質的不斷提高與妥善運用,是創造財富與開發其他經濟資源的主力,必須針對一個國家當前的各種情況,配合經濟發展的目標,作審慎而合理的規劃,方能產生理想的效果,而任何國家在謀求經建發展的過程中,均將面臨人力發展與運用的問題,因此,開發人力資源便成為經建中不可缺少的一環。
吾國對人力資源的重視,還是近年的事,過去大家對這個問題非常漠視,直到民國五十三年初,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成立人力資源小組,方始受到社會一般人士的重視。但人力資源的發展工作,牽涉範圍甚廣,固然有賴全國人士的了解與努力,而最重要的,政府處於領導地位,必須兼籌並顧,建立各種完善一致的政策與制度,同時,首要步驟,必須先建立一個體系完整的人力發展行政機構,以總其成,使之負責規劃及執行人力發展計劃,以與經濟發展計劃相配合。
但我國政府由於沒有這方面健全合理,專責統一的行政體系,所以人力發展計劃不能推行盡善。如果有關業務統由一個機構來負責辦理,則權責分明,推諉的現象可以減少,行政效率必可因此大幅提高。美國是一個行政效率極高的國家,尼克森總統尚且嫌聯邦政府機構太多,權責劃分不清,影響政令的推行,在一九七一年二月的國情咨文中提出精簡聯邦政府機構之議,其中「人力資源部」便擬將原有的勞工部、衛生教育及福利部合併,加上原屬農業部及司法部的部份業務歸併起來。這確是一個進步而具有革命性的構想。其他歐美各國亦設置有「人力發展行政機構」負責規劃及執行人力發展計劃,並認為有效率的人力規劃和管理,更有賴於政府早日設置永久性的人力發展行政機構,乃是一件刻不容緩的工作。
本文因鑑於前述的認識及了解其重要性,認為建立一個人力發展行政機構以對現有充沛的人力資源予以積極的開發與運用,顯屬必要而為當務之急,故大膽地從事此一問題的研究。
貳
本文係以「人力發展行政機構」的設置、組織及職掌之研析為主要範圍,以明瞭此一機構的運作情形及其所發生之功能與價值。此外,關於本文之寫作方法係採理論的闡述與實際事象之研析為主,其間亦兼採用比較及動態的研究,否則不過霧里觀花,難見真貌。
參
本研究論文組織的結構,除提要外,計分五章十五節,其各章概要如下:
一、第一章共分四節,分別從經濟發展、社會發展、行政管理及軍事動員的需求來敘述專設人力發展行政機構的原因與理由。
二、第二章共分兩節,說明人力發展行政機構的地位與功能。第一節論及人力發展行政機構設置的法律依據及其在行政組織中的隸屬關係;第二節綜其人力發展機構的工作,歸納為五項功能扼要敘述之。
三、第三章共分五節,係就我國現行人力行政機構的現況加以檢討。首行是簡述各級政府有關人力發展行政機構的組織,與其他機關之關係,以及在發展人力政策方面之職掌等。繼之就行政學的立場,為了增進人力行政的效率與功能,分別從完整統一、協同一致、管理經濟及事權確實等組織原則對現行的機構分析檢討。
四、第四章計分三節,試舉歐美各國的人力行政制度分別從領導單位、實作單位及幕僚單位予以比較說明,藉以明瞭其組織形式、職掌及其推動業務的方法,藉以獲得有助於解決類似問題上堪資借鏡的各種啟示。
五、第五章計分兩節本章的目的是根據研究所得的認識,認為我國的人力發展機構尚有未盡完善之處,故提出幾點意見,就成立「人力發展委員會」及設置「人力行政執行機構」二點,略陳管見,作為本文對於今後我國新建人力發展行政機構的建議。
肆
本文之撰寫,承鎮師天錫於百忙中賜予殷切之指導修正,並惠予各種資料,復蒙張師明誠的關懷及提示原則,雷所主任飛龍對研究內容及寫作要領指示週詳,審閱校正,及行政院經合會人力小組諸賢達的懇切指導,使筆者受惠良多,得以如期完成,感激之餘,謹於此一併誌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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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官僚行政到公共治理:一個社會學的考察 / From bureaucracy administration to public governance: 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吳宗霖, Wu, Zong Li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當代的治理論述若持續侷限在以行政觀點為主軸的治理論述中,將會是對落實善治理想的不利條件與危機來源。但這並不表示治理就是一個不值得被討論的概念,事實上,現行治理理論的價值在於,它補充了韋伯官僚制論述中較被忽略的公民社會力量的部份。
在韋伯的理想政治運作計畫中,只有議會或是民選政治家具有可以同時和官僚以及公民社會溝通的機會,也只有民選政治家擁有政治溝通的權力與責任,而官僚及其管理對象,也就是公民社會之間的交流則不成為韋伯考量的重點。也因為此點,韋伯的官僚制論述被後來的行政理論詮釋成為政治與行政截然二分的論點,產生了傳統官僚制的弊病。
在治理的觀點中,政治代表的是一個社群對於未來方向的集體決定過程,政治的責任不應該有任何一個實際的參與者能夠卸下,無論是官僚體系內的公務人員或是民間社會中的平民百姓。治理理論擴大了自韋伯以降的精英民主論觀點,政治不再是精英的意志能否貫徹的問題,而是如何在當代多元化社會場景的實況下,完成各方力量的整合協調出一致對策,這點可以從治理理論非常重視第三部門在公共政策形成過程中扮演的角色中得到驗證。
盱衡當前台灣政治社會,民間社會力除了必須突破過去威權統治所遺留的枷鎖,還必須主動給予官僚制指引與監督,將行政體系予以社會化,為行政與社會透過第三部門互動的機制找到其正當性的來源。 / Abstract
It will be crises to make a society step into the “good governance” stage if the modern governance theory still confined in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But it doesn’t means the modern governance theory is valueless to be discussed. In fact, the modern governance theory stressed on the role of civil society in the governance situation, and which was ignored by Max Weber’s bureaucracy theory.
In Weber’s opinion, only the member of parliament could have the chance to communicate with the civil society and bureaucracy, and only the member of parliament have the power to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Later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theory interpreted Weber’s viewpoint as “the separation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theory” and made the traditional bureaucracy become a trouble maker.
In the viewpoint of governance theory, what politics represents will be a community for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the collectiv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no one should not unload the political responsibility actual, whether public servants within the bureaucracy or in civil society civilians. The governance theory expanded the elite democracy theory, the problematics of politics is no longer the question how political elite will carry out their wills, but how to integrate the pluralistic political ideology into one coordinated consensus. This may take the Third Sector from the governanace theory to obtain the confirmation in the role which in the community policy forming process acts.
Looking at the current Taiwan's political society, civil society must break the force in addition to the legacy of past authoritarian rule chains, but also must take the initiative to give guidance and supervision of bureaucracy, then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will be socialized, as administrative and social interaction through the mechanism of the Third Sector to find its source of legitim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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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對醫院內部互動類型及其控制機制選擇之影響 / THE INFLUENCE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ON THE TYPES OF INTERACTION INSIDE HOSPITAL AND ADOPTION OF CONTROL MECHANISMS郭信智, Kuo, Hsin-Chih Unknown Date (has links)
醫院屬於非營利性機構,不以追求最大利潤為其績效標準,故醫院管理與一般企業管理在本質上便有所不同。在長期觀察醫院的經營情況中,醫院內部長久以來存在於醫療體系與行政體系之間的衝突,成為當今醫院內部重要的管理問題。因此,本研究擬根據醫療體系與行政體系之間的互動情形,歸納出醫院類型的區分構面,希望對於醫院的經營與管理能提供正面而積極的建議。此外,全民健康保險已於民國84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一政策對於醫療院所的影響極為深遠,造成台灣醫療生態環境以及醫院管理方式大幅度的改變,並使得業者殷切期盼新的醫院管理之道。
本研究以醫院評鑑等級在地區教學醫院(含)以上的醫院為研究對象。首先透過個案研究,尋找醫院內部互動類型的適當分類構面以及控制機制的選用情形,並提出研究假設。接著再以實證方式,驗證研究假設。經篩選醫院名單後,合格樣本數為112家,回收有效問卷為47份,而檢定結果支持大部分的假設。本研究的具體發現分述如下:
1.醫院可以根據「專業取向」與「行政取向」兩個分類構面,將醫院區分成專業取向較高的「專業取向型」、行政取向較高的「行政取向型」、以及兩者皆高的「互動協調型」三類。
2.互動關係偏向專業取向的「專業取向型」,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前,其選用的控制機制,由最高至最低依次為官僚控制機制、文化控制機制、市場控制機制。然而專業取向型醫院在三種控制機制選用之間並無顯著差異,但與其他類型醫院比較,其選用控制機制的絕對值均小於互動協調型。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其選用的控制機制,由最高至最低依次為官僚控制機制、市場控制機制、文化控制機制。然而專業取向型醫院在三種控制機制選用之間並無顯著差異,但與其他類型醫院比較,其選用控制機制的絕對值亦均小於互動協調型。
3.互動關係最複雜的「互動協調型」,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前,其選用的控制機制,由最高至最低依次為官僚控制機制、文化控制機制、市場控制機制,且三種控制機制之間有顯著差異。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其選用的控制機制,由最高至最低依次為官僚控制機制、市場控制機制、文化控制機制,且三種控制機制之間亦有顯著差異。
4.互動關係偏向行政取向的「行政取向型」,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前,其選用的控制機制,以市場控制機制與官僚控制機制同高,其次為文化控制機制,且三種控制機制之間有顯著差異。在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其選用的控制機制,由最高至最低依次為市場控制機制、官僚控制機制、文化控制機制,且三種控制機制之間亦有顯著差異。
由上述研究結果可知,醫院混合採用不同的控制機制。當醫院內部互動關係偏向專業取向時,醫院使用的三種控制機制雖有差異,然其三種控制機制之間的差異並未達顯著水準。當醫院內部互動類型偏向互動協調型時,醫院相對地高度使用標準化的規定與程序,所以互動協調型醫院在官僚控制機制的選用程度上最高。當醫院內部互動類型偏向行政取向時,醫院相對地高度使用可明確衡量的產出,所以行政取向型醫院在市場控制機制的選用程度上最高。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研究目的
第三節 研究假定與研究限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醫院概論
第二節 醫院內部互動類型
第三節 控制機制
第四節 醫院內部互動類型與控制機制間的關係
第五節 醫療政策與全民健康保險
第三章 個案分析
第一節 個案研究方法說明
第二節 個案一:甲醫院
第三節 個案二:乙醫院
第四節 個案三:丙醫院
第五節 個案比較分析
第四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的建立
第二節 研究變數定義與衡量
第三節 研究假設
第四節 樣本選擇與資料蒐集
第五節 資料分析方法
第六節 問卷的效度與信度
第五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樣本描述
第二節 醫院內部互動類型
第三節 醫院內部控制機制
第四節 醫院內部互動類型與控制機制間的關係
第五節 全民健保實施的影響
第六節 假設驗證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第二節 理論與實務涵義
第三節 後續研究建議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份
二、英文部份
附錄
附錄一:醫院起源
附錄二:醫院產品
附錄三:醫院通路
附錄四:醫療品質
附錄五:傳統的醫院分類方法
附錄六:策略觀點的醫院分類方法
附錄七:研究問卷
附錄八:互動類型與權屬別、評鑑等級的關係
附錄九:互動類型與醫院產出的關係
附錄十:控制機制的因素分析
附錄十一:控制機制組合的變化
附錄十二:控制機制的其他影響因素
附錄十三:問卷個別項目分析結果 / Applying control theory,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ypes of interaction and adoption of control mechanism. After investigating 47 hospitals in Taiwan, we found that there exists strong relationship as described by four hypotheses. Based on “professional orient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orientation”, the hospitals can be classified into three types of interaction, namely, “professional orientation”, “interaction harmony”, and “administrative orientation”. The literature review suggests three types of mechanisms. These mechanisms are market, bureaucratic, and culture control.
After empirical survey, this research has three major findings. First, for interaction harmony hospitals, they prefer to adopt bureaucratic control mechanisms, while administrative orientation hospitals prefer to adopt market control mechanisms. As to professional orientation hospitals,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n adoption of three control mechanisms. Second, to compare the intensities of various control mechanisms adopted by different types of hospitals, this study finds that administrative orientation hospital has the highest intensities both on market control and bureaucratic control. As to the adoption of cultural control, there i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among three kinds of hospitals. Finally, the research finds that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has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intention of adopting various control mechanis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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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文化行政組織體系變遷與發展之研究 / The Change and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Administration in China林志冠, Lin, Jyh Gua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民國七十六年,行政院體認到行政院組織法修正的必要性,乃決議調調整
八部二會的體例限制。經研議結果,決定增設「衛生福利部」、「文化部
」、「農業部」及「勞工部」。其決議成立「文化部」的理由在於:我國
經濟建設雖業已締造奇蹟,唯文化建設仍呈偏枯失調現象。且由於現階段
文化建設工作,係由各相關機關辦理,事權分散,不相聯屬,難作整體規
劃,亟宜成立文化部,以專責成。文化部成立之後,地方文化行政機構料
將作相對的調整,以建構完善而健全的文化行政體系,唯目前在整個體系
架構、體例設計方面並未定論。筆者基於對文化行政運作與藝術欣賞、創
作的高度興趣,決定深入此一領域察訪探究,期能藉由本研究貢獻一己棉
薄之力,為我國未來文化行政體系規劃可行模式,以為參考。本研究採行
質的研究途徑,因此,在本文的研究流程與方法的設計上,率皆依循「質
的研究」有關的理論概念與原則。在研究架構方面,期望藉由以下各種因
素的考量,得致我國未來文化行政組織體系的建構:(一)組織理論的應
用:以期實務與理論的契合。(二)文化行政過去與現況分析:以期鑑往
知來。(三)外國案例的借鏡:以收「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之效。(四
)我國社會與文化環境探究:以期符合生態性的要求。由於考量層面廣泛
,資料蒐集工作殊為繁複,因此在研究方法的採行上尤含及文獻分析法、
歷史研究法、深度訪談法、符號互動論、自然觀察法、及歸納分析法等。
藉由整個研究過程,筆者為我國未來文化行政體系的建構,歸納出三套可
行模式,並透過各個層面因素的比較分析,排列其優先順序,最終推定第
二方案為最優先考量。依該方案內容,筆者建議我國未來文化行政體系採
三級制型態為宜,即中央設置文化部、省設文化廳(處)(北、高二市設
文化局)、各縣市設文化局。同時直轄市立及各縣市立文化局,得於轄區
內籌設文化中心(名稱暫定),文化中心設置數量依區域均衡發展原則及
業務實際所需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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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國原則、國家保護義務與弱勢者─以社會給付行政相關問題為中心 / The social state principle, state duty to protect and the disadvantaged- administrative issues of benefit payments for the spindle林莅薰, Lin, Lih Shi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層出不窮的社會案件中,不難窺知,實務上社會給付行政,存有落實不力、進而對弱勢者造成諸多不利益影響之問題,誠揭櫫了,建立專屬於弱勢者社會給付之行政體系之必要性。然而,對於弱勢者社會給付行政體系之建立,首要前提便是─須確立對弱勢者族群,國家有給予較多之保護與保障之職責。據此,於憲法層次意義上的討論便格外具有其重要性。爰此,本文將主軸置於社會國原則之探討,以及國家保護義務之分析,並嘗試推敲二者間之相互關係為何,以作為對弱勢者保護之憲法基石。主要參酌德國法制實務與學理之探討,作為討論之軸心;並對照我國實務暨學理上的討論為統整融合。
奠定於社會國原則與國家保護義務所建構之憲法核心思維基礎後,本文認為進行關於弱勢者社會給付行政體系之建立,將更具正當性與合理性。復而秉持著上開憲法上中心思想,參酌比較法制度,針對社會給付行政實務中廣泛可見之行政指導,以及相對於傳統干預行政體系之社會給付行政特性,進行微調與修正。前者將以日本法制度為對照組;後者則以德國社會行政程序法為主要觀察對象,遂嘗試擬定一我國社會給付行政體系之雛型。嗣後並反觀我國法制度規範,推敲採納該體系之可行性與可效倣理由。
透過對弱勢者社會給付行政體系之憲法上社會國原則暨國家保護義務之基礎,以及行政法體系之雛型,解決目前實務可能發生之怠為/不為、錯誤之行政指導;民眾協力義務要求程度之疑問、機關職權調查之必要性;乃至於實體層面信賴保護原則之相關問題。另外,並針對協力義務與職權調查容忍義務部分,涉及社會給付與受領社會給付者之憲法基本權衝突的議題做一檢視;以及源自英美國家之「工作福利」(workfare)制度,立於憲法基本權侵害之切入視點,檢討納入我國社會給付行政制度之運行操作是否合適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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