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事業是近代經濟活動中重要的一環,件之興起的服務業,已成了若干先
進國家以法,管制的專門職業。台灣的「土地代書業」只是不動產服務事項之一,
政府正擬訂管理辦法單就土地代書人為管理對象是否足夠?抑或將不動產買賣居間
人或其他具有服務性質的相關事業,全部納入管理範圍較為適當?其管理方式為何
?凡此問題皆為本篇論文研究範圍。
本論文分五章:
第一章 敘述不動產服務業與土地制度之關係。
第二章 分析台灣的不動產服務業,包括土地代書業、房地產掮客、土地建設
開發公司。
第三章 分析美國與日木的不動產服務業,取其長摒其短作為木國立法之借鏡
。
第四章 研討與不動產服務業相關之法律。
第五章 結論。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8762 |
Creators | 謝吉欽, Xie, Ji-Qin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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