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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反式房貸法律問題面面觀

全球人口已在2011年10月間突破70億大關,人口老化的速度也加快,老人安養問題成為刻不容緩的議題。對於「窮得只剩下房子的老人」因為不符合救助標準,以致生活無著。於是發展出「在地老化,現宅照顧」的概念,高齡者以自有房屋設定抵押,按期取得資金,支應生活費、醫療費及其他支出,這就是本文所要探討的「反式房貸」。國內對於這樣的議題,相關的著作、期刊或論文較為缺乏,本文蒐集其他國家的文獻,並配合各機構推出的業務方案內容,就適用我國現行法時,可能會產生的問題加以研析,並試圖提出解決方案或方向。
關於反式抵押權定性的問題,本文認為反式房貸的性質雖與最高限額抵押權類似,但仍有其相異甚至矛盾之處,針對問題提出看法。在「無追索權」的部分基本問題是恰當與否的問題,主要是從契約自由原則切入,並對流抵契約之清算義務、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成年監護制度等議題分別探討。最後,一般反式房貸在現行法下可能的問題,若以其他方式辦理(本文以信託為例)之可行性等,加以分析與討論。本文獲致之結論略述如下:
一、反式房貸抵押權應適用或類推適用最高限額抵押權規定,其他包括最高限額之決定、設定年限等技術性問題,應由主管機關政策考量加以解決。
二、原則上,無追索權條款仍有契約自由原則之適用,不過對於部分約定是否有違誠信原則致不符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仍應個案審查,不宜一概認為無效。
三、反向抵押信託在運作上,確可解決包括流抵之清算義務、強制執行等問題,但實際業務運作模式仍待主管機關與相關業者共同規劃。
反式房貸對我國來說是一項新的金融產品,本文研究結果或所提出的建議或許不能解決全部的問題,其關鍵因素在於學術性的討論,要全面性的檢討有其限制與困難,可能只是一個方向,或集中在某些爭點上,甚至可能因而產生其他的問題,這可能就必須由政府相關部門或其他的研究者再去深入討論。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7961102
Creators林旺聲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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