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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與自願性會計資訊揭露之信賴度研究-以盈餘預測資訊為探討對象

應否強制規範公司揭露盈餘預測資訊一直是學術界常加以探討之問題。會計資訊之主要目的在於提供攸關決策之資訊。如揭露預測資訊,將有助於投資者預測公司的未來狀況,而具有「預測價值」;惟公司通常無法作出準確的預測,因而可能造成誤導使用者之情事。
  我國自民國八十年六月以來,對於發行公司發行新股或轉換公司債等向不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時,均強制要求須揭露財務預測資訊。此外,則與美國一樣,由公司自願性提供財務預測資訊,但須遵行相關的法令及公報的規定。實施以來,常有被強制要求揭露的財務預測過於樂觀,以符合投資人對此等資訊之可靠性產生疑慮。為阻止此等現象的發生,並有效防止內部人利用內部消息來獲利,證管會原擬強制所有公開發行公司均發佈財務預測資訊,並釐清發行人編製財務預測之法律責任,但因各界反應不一,故採折衷方案,僅適度地擴大財務預測公開範圍。
  本研究為了探討若強制所有上市公司均發佈財務預測資訊,市場可能的反應,而探討下列二項主題:
  一、投資人對於公司盈餘預測揭露與盈餘揭露資訊,何者較為信賴呢?
  二、投資人對於公司自願性盈餘預測揭露與證管會所強制要求揭露之盈餘預測資訊,何者較為信賴呢?
  根據實證結果,顯示:(一)公司所揭露之盈餘預測(不論是否有進一步劃分成自願性與強制性揭露兩組),均沒有證據類示投資人對其之信賴度較實際之盈餘宣告資訊為差。(二)公司被證管會所強制要求揭露之盈餘預測,並沒有證據顯示投資人對其之信賴度較公司自願性揭露的盈餘預測為高。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989
Creators黃齊堯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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