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國內非營利組織財務報表未公開,資源提供者、主管機關無法透過財務報表監督管理當局是否將資源作有效的運用,亦無法判斷非營利組織營運成果良窳及持續營運的能力。因此國內亟需制訂財務會計準則以公開財務報表,遂引發本研究參考美國非營利組織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第一項動機,國內非營利組織目前無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由各主管機關制訂會計制度,或組織自訂會計制度,甚至無任何制度,國內私立大專院校由教育部定有會計制度規範,但其實施至今尚有多項疑義,究竟與美國之規範有何不同,遂成為本研究第二項研究動機。
本研究分成兩部分,第一部份整理美國非營利組織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並介紹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針對非營利組織訂定四號公報—第93號、第116號、第117號及第124號。第二部份為將國內私立大專院校會計制度與美國私立大專院校會計制度所遵守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作一整理、分析與比較,以了解國內私立大專院校會計處理的現況與可能存在的問題,並透過問卷來彙整私立大專院校可能存在的問題。
由整理非營利組織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可得到三項啟示:(1)非營利組織財務會計理論為制訂財務會計準則的基礎,(2)非營利組織會計原則有三項來源,第一個來源為一般會計處理,大部分與營利組織適用相同的會計處理準則,第二個來源為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針對特定會計處理制訂之會計準則,第三個來源為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與作業活動表應適用的會計原則,(3)為增進財務報表作為績效評估工具的用途,而引進服務努力成就指標的觀念。
本研究問卷對象為會計主任、會計師與教育部官員,其中會計主任發出85份,問卷回收率為37.64%,會計師發出67份,問卷回收率為34.32%,而教育部官員發出59份,問卷回收率為33.9%,因此整體回收率為35.55%。
實證結果彙總如下:(1)受試者皆贊成固定資產應平時提列折舊,(2)目前受限於學校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投資之會計處理無法採行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或市價法,(3)財務報表表達資訊品質三者看法不一致,(4)非營利組織亟需制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5)教育部應建立成本會計制度以計算學生單位成本。
根據實證結果與美國非營利組織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整理,本研究建議(1)參考美國制訂一般公認會計準則的模式訂定國內非營利組織一般公認會計原則,(2)改進財務報表表達方式,(3)私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法令合理性探討,(4)國內會計人員與資訊使用者重視非營利組織財務資訊。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1608 |
Creators | 張瑜, Chang, Yu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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