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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征課制度研究

歷代遞嬗之田賦制度,內容雜蕪,弊寶叢生,早已為世人所詬病。若予廢革此制,則農地征課制度又宜何去何從?夫環視各國地稅制度,可大別為三,日財產稅性質、日收益稅性質、日所得稅性質也。所得稅之土地稅,英國首先創設,迄今推行已百六十餘年,經驗豐富,人民習慣。倘全盤移植我國,則缺乏生長之客觀環境。財產稅之土地稅,如美國實行者,各地方政庥擇用項目不同,易釀形成色龐雜,尤以配額制一點,更不宜推行我國。至行收益稅之地稅制,勢必以科學之地籍整理為先決條件,衡諸我國當時人力財力之不足,業已改用土地陳報法,則純收益求取維艱。故兼顧我國因經濟建設肇致之地價暴漲現象,並遵奉民生主義平均地權之理論,唯有改行現代地價稅制為根本之道。
田賦征實制是肆應戰時財政與糧食政策之產物。台灣現行田賦徵實制,亦抗戰時期征實制之延續。惟其農地之地目等則,為日人一九四四年地租查定結果。按其性質,應屬純收益而採溫和累進之收益稅,此制亦應改採地價稅乎?本文一本客觀態度,從理論上研究其改制後之收入與負擔情形,並就實際執行問題,俱為縷述,期以得審慎考慮,而後為之定方策也。
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在求土地暨土地稅性質之基本瞭解。第二章係就我國農地課稅之基本政策,抗戰時期田賦征實制之意義、效果、與台灣現行田賦征實制度之內容,作平實地敘述。第三章為追溯歷代田賦制度之梗概。第四章旁征博引英、美、德、日、法等國地稅制,以資說明三大類型之地稅制。第五章藉土地改革論之地租歸公思想,引發現代地價稅之理論。第六章乃借各國土地稅制之□用,導出歷代沿用田賦制之應改採地價稅制。並對現行田賦征實制度,若改行地價後之收入、負擔、實際執行諸問題作深入細密地研究。最後就現行賦制疵弊,指陳其改進應採行之原則。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9447
Creators饒忠達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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