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哈佛大學社會學研究所Burt教授所提出『Structural Holes』之論點,藉由研究國內創投產業加以證實。
Burt教授的『Structural Holes』理論乃是以「網路」的觀點來解釋,為何一公司或是個人得以較其他公司或是個人享有更多、更久的經濟利益。在個案研究以及次級資料的計算之下,研究者證明Structural Holes為核心的兩大利益效果-資訊利益及控制利益-同時存在於本國創投產業中,並隱然操控該產業的成敗與否。而此兩種利益的效果常常有互相加強之效。
本文所得到的發現:
1.在創投業於台灣的經營中,研究者經由訪談及次級資料蒐集計算中發現,控制利益及資訊利益確實存在於創投業者的網路運作實務中。
2.在控制利益的掌握上,因為創投管理公司藉由評估、投資、投資後經營等一系列的頻繁接觸及提供獨特服務活動(如漢鼎及中經合的跨國性網路支援之提供)中,使得被投資公司認知的價值來源是創投公司而非投資金主。除此之外,如普訊等公司藉由雙方認同的契約簽訂使創投管理公司可以維持控制利益,是一正式化的方式。
3.控制利益掌控的不同程度,與創投管理公司的態度有極大的關係。
4.控制利益容易因為基金契約到期而消失,其程度必須視投資金主的多角化意圖、原創投基金管理人績效而定。若是投資金主的多角化意圖高、而原創投基金管理人績效並不亮麗,在考量集團成長與降低成本考量下,通常會被金主收回自行管理。
5.就資訊利益而言,所有的創投業者一致公認「資訊利益」對創投業者的經營相當重要。資訊利益的取得方式隨著廠商發展策略的不同而不同,一般大概有下列幾種:
(1)整合不同背景的人成為管理團隊
(2)採取集團控股公司,以一企業大傘下的各組織分別培養專業領域人才,有必要時共同會商
(3)將一部份的資訊來源以外部工作團隊的方式聘任
6.由於創投公司是屬於存在於產業界及金融投資界的前緣地帶(Frontier),因此其網路關係特別重要,也特別發達;通常一創投管理公司必須要整合兩種以上的網路背景,以因應環境及業務需要。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2249 |
Creators | 王秀彥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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