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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制成本制於醫院之應用--以H醫院為例 / Activity-based Costing in Hospital

全民健保於民國八十四年三月開始實施後,對台灣的整個醫療體系產生很大的影響,其中,支付制度由原來公勞保的論量計酬改為總額預算支付制度,並逐步推行「論病例計酬」及診斷關係群(Diagnosisi Related Groups 簡稱DRGs),由保險機構訂定各診療項目及病例組合的支付點數,以該點數做為付費依據。此時,醫療服務項目成本之計算成為一重要課題,成本會計制度亦逐漸受到各醫療院所的重視。
醫院傳統成本會計制度以武斷的方式進行成本分攤,無法提供正確之成本資訊;作業基礎成本制度以成本動因為基礎,將各項成本歸屬至作業,正好可以改正傳統之缺失。本研究擬以H醫院為例,探討作業基礎成本制度實施於醫院之可行性,並進一步以此制度進行單項成本分析,可做為醫院實施作業基礎成本制度之參考架構。
個案研究結果顯示:
1、作業基礎成本制度可提供各部門較佳的成本資訊。
2、作業基礎成本制度可提供正確的醫療服務成本資訊。
3、作業基礎成本制度可做為管理者創造利潤的基礎。
4、作業基礎成本制度可與目標成本制度配合,達到持續改善的目標。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2850
Creators黃毓玲, Huang, Yuh-Li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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