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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共同市場組織與職權之研究

本論又共分五章,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歐洲共同市場組織由來的背景。自馬歇爾經
濟計劃設立歐洲經濟合作組織始,歐洲各國獲得戰後初步合作的經驗,經歐洲理事
會、歐洲煤銅共同體以至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羅馬條約的簽訂成立歐洲共同市
場。歐洲共同市場為一超國家性組織田其組織乃承襲歐洲煤鋼共同體而來來而煤鋼
共同體乃聯邦主義者不滿於歐洲理事會之組織而設工,此乃歐洲共同市場組織之背
景。一九七三年一月一日歐洲共同市場擴大為九國,各機構的組成份子雖有變動,
而其職權則無變更。
第二章討論歐洲共同市場主要機構之組織反職權。歐洲共同市場的主要機構為執行
委員會、部長理學曾、歐洲議會、歐洲法院、經濟反社會委員會以及常任代表委員
會。參酌羅馬條約、合併條約反入會條約以說明各機構之組織反所擔當的功能。
第三章討論歐洲共岡市場附屬機構及特別諮議性機構之組織反職權。歐洲共同市場
的附屬機構包括有歐洲投資銀行、歐洲社會基金、歐洲農業指導反保証基金、歐洲
開發基金以反加盟理事曾。特別諮議性機構包括有貨幣委員會、運輸委員會、特別
農業委員會( 管理委員會 )、以反其他特別諮議性機構。由於歐洲共同市場的活動
不斷的擴大的此類特別諮議性機構也不斷的在增加之中。
第四章以動態的方式討論歐洲共同市場之運作,決策中心的所在以及決策的過程。
壓力團體雖非歐洲共同市場的機構,但對於政策之制訂具有極大的影響力,也在討
論之列。
第五章由歐洲共同市場的現況及可能的發展對將來作一展望,並就現制的缺點試作
分析,作一簡要的結論。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8917
Creators高文燦, Gao, Wen-Ca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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