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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的私營化?由「市定古蹟紫藤廬」審視台北市古蹟委託經營管理的政策與執行 / Privatizing the Public Space? A Review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Historic Conservation Policy in Taipei through the Case of Wisteria Tea House

市定古蹟紫藤廬是台北市文化局第一個古蹟委託私部門經營的館舍,也是嘗試將物理性的、實質的古蹟空間與紫藤廬長期的使用者與經營者所在意的,有茶文化與都市公共空間意涵的相互結合的,整合性保存案例。
在歷經一連串的保存運動而指定為古蹟之後,紫藤廬由一個私人經營的茶館,轉變為由台北市文化局委託社團法人中華紫藤文化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協會再將大部分空間以分包的方式承租給紫藤廬小吃店,以此構成市定古蹟紫藤廬的委託經營主體。
本研究以公共空間的理論角度切入,以四個層次的公共性,審視在台北市古蹟委託經營管理政策的執行下,市定古蹟紫藤廬的「公共」如何在這過程中挪移。市定古蹟紫藤廬的委託經營管理,原是摸索一個公共空間私營化,並將部分回饋於公共的創新方式,但在執行過程中,新的政府的公權力介入,原先私人經營的茶館轉而變成在契約下的商業行為,以及在公權力及私人經營主體之間扮演中介角色的協會,這三者之間交錯的關係,權力的拉扯,正是本研究的核心。 / Wisteria Tea House is the first case of the privatization of the management of historic site which also an integrated conservation case to attempt to integrate the physical historical space with the tea culture and the public space/sphere in the city.
After the design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 due to a series of conservation movements, the manager of Wisteria Tea House had transformed to Chinese Wisteria Cultural Association from private Wisteria Diner (an informal restaurant). Then the Association subcontracts the most of the space to Wisteria Diner to constitute the management subject.
This research analyses the four dimensions of publics through a perspective of public space to review “the shift of public”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historic conservation policy of Taipei municipality. The management of Wisteria Tea House was an innovative way to search for the privatization of public space with the feedback fund. The core of the research is the tensions of power and the interwoven relationships through the commercial contracts among public power of municipal government, the mediator of the public organization of Association, and the real private manager, Wisteria Diner. / 第一章 導論 1
1.1研究緣起 1
1 .2文獻及理論回顧 4
1.2.1從公共的觀點談起:公共的多重性展現 4
1.2.2文化消費與古蹟保存 8
1.2.3作為一個個案:紫藤廬的既有研究 11
1.3研究發問與研究方法 13
1.3.1研究發問 13
1.3.2研究方法 14
1.3.3寫作架構 17
第二章 市定古蹟紫藤廬形構的歷史脈絡 19
2.1紫藤廬的歷史 20
2.2在什麼脈絡下保存策略提出 21
2.3從私人茶館到承租古蹟的私營關係 23
第三章 臺北市政府公權力的介入 27
3.1古蹟保存政策的轉變:從保存到管理維護到委託經營 28
3.2古蹟委託經營相關法規與其續約合約書的對照及現況分析 30
3.2.1委外經營雙方應簽訂書面契約 31
3.2.2委託經營管理項目 32
3.2.3再利用及委外經營管理 33
3.2.4經公告程序徵求民間機關參與 35
3.2.5委託時間(約期)的限制 36
3.2.6關於經費之編列 37
3.2.7定期監督 38
3.2.8市定古蹟紫藤廬租金及相關使用費 39
3.2.9各項稅捐 41
3.2.10各項收費 42
3.3契約書之比較分析 43
第四章 社團法人中華紫藤文化協會的角色與作用 45
4.1混沌之期:從無到有的過程 45
4.1.1紫藤廬指定古蹟之後的摸索階段 45
4.1.2成立紫藤文化協會:呼應市民連署之名,強調由下而上的組織 46
4.2古蹟委託經營管理時期:紫藤文化協會的更替及分析 47
4.2.1紫藤文化協會的更替 47
4.2.2協會更替所帶來的角色轉換 49
4.3紫藤文化協會及其協同團體的轉變及分析 50
4.3.1社區互動從有至無 50
4.3.2協會協同團體的轉變 51
4.3.3從相互合作到互相競奪 53
4.4分包合約的比較分析 56
4.4.1關係切割:從營業額回饋到租金概念 56
4.4.2免費活動場次消失 58
4.4.3資金流向 58
4.5在紫藤文化協會與公部門之間 59
4.5.1優勢?茶館為原有經營團隊 60
4.5.2古蹟營運督導委員會 61
4.6修繕計畫 65
第五章 紫藤廬的公共的多層次意義 69
5.1從私營變成公共空間私營? 69
5.2從產權為公的官員宿舍到私人經營的茶館,公與私的不清 70
5.3成為古蹟必須延續的精神與公共性 71
5.4忽略差異,對公共性的實質傷害 72
5.5市定古蹟紫藤廬:私營化下的公共領域 73
5.6轉變:是公共還是私人 76
5.7假公共之名? 77
第六章 結論 79
6.1古蹟委託經營管理:公權力與私經營的角力競奪 79
6.2市定古蹟紫藤廬作為一個公共空間的恢復 80
6.3古蹟委託經營是萬靈藥? 81
參考文獻 83
書目及期刊 83
相關法規 88
其他資料 90
附錄 93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TW/096NTU05225015
Date January 1996
Creators余映嫻, Ying-Hsien Yu
Contributors夏鑄九
Publisher臺灣大學, 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Source SetsNational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in Taiwan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English
Type碩士
Format91
Relation書目及期刊 Bell, Daniel. 1976 (1989) ,《The Cultural Contradictions of Capitalism》《資本主義的文化矛盾》(趙一凡、蒲隆、任曉晉 譯),台北:桂冠。 David Caves(2003)《Creative Industries:Contracts Between Art and Commerce》《文化創意產業──以契約達成藝術與商業的媒合(上)(下)》(仲曉玲、徐子超譯),台北:典藏雜誌社 David Harvey〈The Art of Rent: Globalization, Monopoly and the Commodification of Culture〉〈地租的藝術︰全球化、壟斷與文化的商品化〉王志弘譯。 Richard Sennett,1998,〈The Civitas of Seeing〉,Place,Vol.5,No.4,pp.82-84.〈觀看的城市〉王志弘譯。 Storey,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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