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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理性預期理論論我國承銷制度 / A Rational Expectation Equilibrium Theory of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鑑於我國現行承銷制度下新上市股票上市後的股價行為異於尋常(如蜜月期的問題),故本研究的目的在於以理性預期均衡理論及其他相關理論來探討新上市股票股價的問題,進而由理論中對資訊與股價之關係的推論來評議我國目前新上市股票承銷制度及股市的資訊環境。
  新上市股票最重要的經濟特質在於上市前鮮為人知,其公司原始股東與上市後潛在股東間存在一個嚴重的資訊不對稱問題,證管會特以公開說明書為工具,藉此公開公司原始舊股東所持有之優越資訊,以解決此種資訊不對稱的情況。就理論上而言,一個合理的承銷制度應能令投資者「所付等於所值」,其上市後的第一個均衡價應等於承銷價,且其上市後的股價行為應與相關資訊呈系統化的關係。然而從實證的資料與分析結果顯示,我國新上市股票股價行為(包括承銷價)具異常性,根據理性預期均衡理論,這種異常股價行為歸因於股價與公開說明書上的財務資訊不具系統化的關係,亦即投資者間異質性的預期、投資者的變現性需求、及財務資訊之收集、分析與解釋成本過高(就個別投資人而言)所致的雜訊主導了這種異常的股價行為,故可謂目前的新上市股票承銷制度功能不彰,其合理性仍嫌不足。
  現行新上市股票承銷制度下係規範公開說明書的財務報表需經會計師簽證,而其他資訊則需由承銷商以盡專業注意的方式來確認資訊之公開與忠實表達,若有不實表達處再課以法律責任。本研究以為這種資訊不對稱的解決設計,其運作之良窳尚有賴資訊環境的配合,故擬發展「資訊環境理論」,以說明強化財務資訊收集、分析與解釋的功能,或降低個別投資人對此類資訊的搜尋成本,可因而降低投資者異質性預期與變現性需求所產生的雜訊。其次本研究以為,為使公開財務資訊具品質保證與齊一性,並促使財務資訊環境更能有效運作,除可賦予法律責任外,藉由自律規範對承銷商之專業注意力與職業道德加以規範已屬必要。據此,更發展了「最低承銷品質理論」,透過此二理論的發展,以強化目前承銷制度的功能。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860
Creators蔡柳卿, Tsai, Liuo Chi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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