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抗戰時期的專賣事業(1941~1945)

本文即擬對抗戰時期專賣事業的實施過程,及其與國家財政之關係,加以探討分析。由於專賣屬獨占事業, 國內外史學界研究此一課題的文章極少,相關史料亦多未刊行,故本文撰寫時引用之參考資料, 以檔案為主。計有:國史館典藏之國民政府檔案、財政部檔案;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典藏之鹽務檔案;中國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典藏之財政部檔案、火柴專賣公司檔案、菸類專賣局檔案、專賣事業管理局檔案等。 另輔以已整編刊行之史料、中外文著作等。全文除緒論和結論外,共分七章,其主要內容如下:第一章緒論:論述專賣事業在中國發展的過程 ,及目前國內外研究此一課題之成果、研究方法、問題徵結所在。第二章戰時專賣事業實施背景:以戰時財政赤字與通貨膨脹 、戰時統制政策的形成為主題 ,論述抗戰時期專賣事業實施之背景。第三章戰時專賣事業之籌辦:
論述戰時專賣事業之規畫、制訂與推行的過程。第四章火柴與菸類專賣之產製運銷: 分二節,敘述火柴及菸類專賣之實施,係採用「局部專賣制」,由民間產製後,再經由專賣機構 「統購統銷」。第五章食糖與鹽專賣之產製運銷:論述戰時食糖專賣之產銷制度 ,亦採「民產-民製-官收-民銷」之局部專賣制。 鹽專賣方面,由於實施專賣之前,政府已實施「官收-官運」制度, 為專賣奠定基礎,故各專賣品中,鹽專賣之產銷制度最健全。第六章各專賣物品之專賣價格與特徵:專賣價格合理與否 ,為專賣物品能否順利產銷關鍵, 戰時各專賣品之專賣價格由「專賣品成本+專賣利益+商人之合法利潤」決定,但因各專賣物品多屬民生消費品, 為顧及人民生計起見,其價格多較一般市價為低。第七章專賣與緝私:凡未依專賣法規定而擅自產製運銷者 ,即屬走私行為,應予以查緝。戰時專賣物品之走私案件 ,除不法商人圖謀私利外,專賣事業人員從中營私舞弊亦時有所聞。第八章專賣之成效與評估: 論述專賣事業之專賣利益與戰時財政關係,及其對國家社會之影響 ,從而了解戰時專賣事業實施之成效與得失。第九章結論:戰時專賣事業實施雖僅四年 ,卻充分顯現統制經濟特色,而專賣利益亦有助於財政收入。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91NCCV7262012
Creators何思瞇, Ho,Shi-mi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023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