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自償率問題之探討-以富貴角海洋公園BOT案為例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最首要的工作為可行性研究,在財務可行性的評估指標中,政府最重視自償率的計算,依促參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自償率攸關著政府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補貼或投資額度。
  計畫特許期間資本結構固定的情況下,計畫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才會等於計畫的真實資金成本,即可用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做為折現因子,求算計畫的真實價值。大多數的公共建設所須涉及的資金金額龐大,且特許期間平均為30至50年之久,在這種情況下要維持資本結構固定的可能性很低。因為計畫特許期間資本結構不固定,本文認為應區分股權及債權之現金流量,依股權及債權的資金成本進行折現,並以準市價評價法求算資本結構之市場價值後,計算計畫的自償率及淨現值。
  本文最後以民間參與富貴角海洋公園BOT案為例說明,計算三種情況下之自償率及淨現值,(一)固定資本結構下之自償率為0.79,淨現值為-334,283,957;(二)帳面價值衡量資本結構之自償率為1.08,淨現值為142,617,275;(三)市場價值衡量資本結構之自償率為1.18,淨現值為304,827,818。結果顯示,三種情況下自償率及淨現值大小排列如下,其中以固定資本結構最小,帳面價值衡量之資本結構次之,市場價值衡量之資本結構最大。這是因為在固定資本結構下,易將資本結構訂在一個特許期間中相對的偏高點,高估計畫期間負債/股東權益比率會造成高估權益資金成本,可能會低估計畫的自償率及淨現值。資本結構不固定下,依準市價評價法所求得的負債/股東權益比率會低於資產負債表中的負債/股東權益比率,故以市場價值衡量資本結構下之權益資金成本會低於以帳面價值衡量資本結構之權益資金成本,自償率及淨現值相對而言亦會較高。以市場價值衡量資本結構較以帳面價值衡量資本結構具攸關性,故應以市場價值衡量資本結構求算的自償率,做為判斷政府應否對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進行補貼或投資的依據。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10000482
Creators江雅玲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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