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air認為:當文化的公共性可以被忽略時,或是強調文化生活實踐上的個人性之後,民族文化就能夠成為權利的某一種內容而與其他權利一樣被保障。在這個意義下,民族主義與自由主義是可以相容的,這也被她稱為「自由的民族主義」。而本文提出另一種自由主義與民族主義的關係——互補關係。從研究「權利」開始,並發現它的基礎是共同體。在建立共同體的過程中,顯然並沒有一種自由主義的方式可以完全地避免暴力。也就是說,建立共同體的過程就是建立成員之間共性的過程,也是統一化的過程,在此一過程中,衝突勢所難免。若是如此,民族主義與自由主義就存在一種互補關係,若權利理論必須共同體確立為前提,那麼,「自由」就必須以「民族」為前提。也就是,民族主義處理「建立政治共同體」的部分,而自由主義則在共同體建立之後才能發會作用。在國家理論裡,民族主義要處理政治共同體的共性,而自由主義的重點在處理市民社會裡,個人的特殊性應該如何安排。兩種理論各有千秋,同時也呈現一種「互補關係」。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22520221 |
Creators | 楊世名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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