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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反恐行動之情報作為研究李旺湘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從古至今,沒有一個主權國家不重視國家安全,無論戰時還是平時,有些情報是和國家安全息息相關的,情報已成為確保國家安全及維繫政權穩定的力量;因此,作為一個領導者、決策者,必須具有情報意識,重視情報工作。尤其面對新世紀新戰爭型態處處展現出「不對稱」戰略思維,面對恐怖主義的全球危害,面對日趨迫切反恐合作的要求,面對危害我國安全與經濟利益的恐怖主義活動的萌芽,如何運用「先知」繼而採取「先發制人」作為,如何在守勢作戰上獲得絕對優勢,奠定國家安全的基礎,當屬情治機關工作的重要課題。另隨著全球化的倡議、時空環境變遷、民主思潮的演變、國際社會的互動、國內政治環境的紛擾、民粹主義的興起、價值觀的扭曲,在在使得國家安全情報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與考驗。
舉凡任何反恐怖主義的措施或反恐精銳部隊,都不足以有效嚇組狂熱的、技巧熟練的恐怖份子。基於此,情報作為在打擊恐怖主義方面仍是最有效的方法。反恐行動與戰爭最大不同處在於他所面對的是藏匿起來之敵人,因此情報預警越早、研析越精確,恐怖行動之災害就越少,反恐成效也越好;這部分除了要建立恐怖份子及其組織之完善檔案,長期追蹤這些恐怖團體的行蹤外,也需要透過情報系統來蒐集情報,及與國際共同合作進行情報交流工作,如此方能有效做到預警之功能;例如美國國土安全部將面臨恐怖的威脅區分五個等級,從情資狀況研判來提早預警,以加強全民防護戒心,此點殊值我們參考學習。另外,對於跨國性的恐佈份子,若能與國際情報交流,也是遏止恐怖暴行的的最佳方式,據FBI調查顯示,僅在1983至1987年間,美國就因與國際間有效的情報交流,而成功地防止45件恐怖事件,充分發揮防範於未然的功能。所以,情報單位應不斷情報交流,甚至透過外交途徑與國際情報組織進行協調、聯繫、相互通報、相互支援,以掌握可疑恐怖份子之動向,適時發布預警,以提昇防護戒心,有效防範或降低暴力、破壞事件發生之危害程度 。
由於恐怖主義的威脅日益嚴重,只有國際合作才能有效減少恐怖主義的威脅。九一一事件後,隨著美國軍事行動的開始,國際間有另一種聲音希望國際組織一特別是聯合國能夠發揮功能,致力反恐、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俾以防止更大的災難發生。此外,由於區域主義的盛行,分布於全球的國際組織及區域組織亦將在此方面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然情報機制運作亦是反恐活動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911事件」的情報失敗使得布希總統籌組「恐怖主義威脅協調中心」及「國土安全部」,也逐一地對CIA及FBI 兩大情報組織進行改革。本論文將探討美國的反恐機制與情報作為,以瞭解美國情報界如何因應恐怖主義的威脅,以開展我國情報作為。
為了避免國家受到戰略性的軍事突擊,如珍珠港事件,在在都需要大量而性質複雜的情報。各國政府因為需要情報,所以便設立個別的專門機構,來處理各種不同的情報。各國的決策者,如美國的總統、英國的首相、德法的總理以及克里姆林宮的少數人物,都需要情報來處理他們的日常工作。一切情報不管是重要次要,不管真實虛偽,都必須經過情報機關加以過濾,加以選擇,然後才能選擇與當時決策有直接關係的東西,提供決策者參考。職是之故,情報是決策的基礎,成功的關鍵。情報也是一種力量的形式,沒有情報的政策是盲目的,沒有政策的情報是無能的。然情報的角色僅僅只是列具事實與可能發展的趨勢;決策是決策者的工作。一般而言,情報活動之有用與否,是依於其對國家、部會、與軍事單位決策者之協助而定。決策階層希望情報單位能時時掌握正確的情報,以因應突發狀況。
情報在危機處理過程中,扮演克敵制勝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若在危機處理時缺乏情報,在分秒必爭的危機中,絕對難以對被危機威脅的廣大範圍,多狀況的領域,進行面面俱到的處理。情報的功能包括知己知彼、料敵機先、制敵之弱、降低誤判、避免疏忽、避免爭機等角色功能。經由情報之角色與功能的論述,可以瞭解情報之本質是與決策與國家政策設計密切相關的。而不論是在決策或是國家政策設計之廣範圍過程中,攸關國家政權穩定與否及國家安全之保障,相當程度均是依賴於危機管理作為之良窳而定,而此又需要情報之積極投入,否則不以為功。因為,「全球化」之發展,國際安全環境之變動,依常態之國家管理模式以因應不同光譜範疇之威脅是不夠的,最主要的還要加入「非常態變數」之考量。因此,在危機管理過程中,從戰略層次思考,情報之作用在於發揮預警機制之功能;而從戰術層次思考,情報之作用在於發揮對決策過程之支援功能。然而在保證客觀情報要求下,應克服情報與決策在追尋國家安全過程中,可能之潛在的問題,而有必要在未來能持續發展出結合情報與決策之危機處理特殊機制,從而發揮情報在危機決策中之最大作用,而此就涉及了危機管理與情報之互動作為,及如何較佳之作出決策的問題。
「九一一事件」之後,扁政府成立「九一一專案小組」,研議五十五項因應計畫二十一項突發狀況想定與緊急處置措施,包括:生化攻擊之防範與疫苗採購、各種模擬演練時各部會之職掌分配。台灣與美國進行情報交換、簽訂「刑事司法互助協定」,願意參與資訊、安檢、反洗錢、強化能源機制等各項國際合作,說明台灣並沒有自外於國際反恐行動。
國家情報工作法:第十七條各情報機關與外國情報機關進行情報合作事宜時,應通知主管機關,並由主管機關協助統合及節制。前項情報合作包括情報交換、情報會議、人員互訪、情報訓練、技術交流、電訊偵蒐及情戰行動等。因此我國依據聯合國安理會一三七三號決議文執行反恐怖主義行動之相關作為,行政院長張俊雄指示各情治、財經及司法部門配合執行事項:政府將依據我國法律及參照聯合國各項反恐公約與決議精神,對恐怖組織及其黨羽採取凍結資產、不資助、不窩藏等必要之司法或行政措施,同時加強與各國之情報交流及提供刑事調查、刑事訴訟的協助,以制止及懲治恐怖主義。
就情報合作而言,情報工作的最終目的是預為防範可能之威脅,我國的情報來源,大約可分為三大部分:一是國際方面,由國際情報合作管道獲得,或由國安局、警政署、調查局海外工作站、駐外人員蒐集,及政府機關派駐海外機構協助蒐集;二是國內方面,情治機關蒐集或民眾檢舉;三是文書及科技情報方面,由大眾傳媒及網際網路蒐集,或透過科技中心、國防部電訊發展室截收之電子科技情報。國際情報合作對我國防範國際恐怖主義活動是相當重要的工作,國安局表示,自從九一一事件後,國安局就成立一專案小組持續針對反恐進行監控和運作,92年度也特別編列反恐預算,近來幾次爆炸案,國安局透過國際情報管道獲得資訊,未來將更強化相關反恐作為。
反恐工作已成為世界各主要國家安全工作的主軸之一,我國雖非國際恐怖組織主要攻擊目標,但仍不能排除成為恐怖份子藏匿地點或犯罪活動之中繼站。對台灣而言,支持與參與反恐,提升反恐能力,防護國土安全,並藉由反恐而與國際社會尋求接軌,發展雙邊及多邊合作關係,拓展國際活動空間,為國際安全及自身利益而努力,藉以強化國土安全之機制與能力,將不僅是內政奠基、全民國防之優先工作,且係發展外交的重要契機。自九一一恐怖事件發生以來,台灣在反恐議題上可以說卯足了勁全力以赴,從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1373號決議文相關事項,到堅定支持反恐行動,如提供國際社會人道救援、強化國內各部會相關具體因應作為、全面清查可疑份子、強化洗錢防制工作、積極推動簽訂司法互助協定或備忘錄、加強國際情報合作、密切掌握恐怖組織發展及重要成員之預警情資、整合各情治單位蒐整之反恐怖情資、建立恐怖活動資料庫等等反恐作為,無非就是要確保國家安全與拓展外交空間之目的。本文從國際恐怖主義發展趨勢出發,進而探討美國反恐趨勢與反恐情報作為。接著就我國安全環境及整體反恐情報機制作檢討分析,歸納本論文之研究總結 。
一、聯合國應發揮主導作用,增進國際情報合作
二、我國現行反恐對策尚待精進
三、我國應注意中共的武力威脅與突擊
四、美國因反恐與中共合作,應注意是否影響我與美關係
五、不合時宜的運作觀念,影響情報預警功效
六、因應危機必須提升預警情報工作
七、訂頒國家危機預防之標準作業程序
八、加強情報的整合與監督
九、強化國安會專業幕僚機構功能
十、明確律訂專責、統合單位權責
十一、建議成立國家恐怖主義情報中心
十二、積極參與國際反恐怖主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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