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fine Query
  • Source
  • Publication year
  • to
  • Language
  • 1
  • 1
  • Tagged with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About
  • The Global ETD Search service is a free service for researchers to find electronic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This service is provided by the Networked Digital Library of Theses and Dissertations.
    Our metadata is collected from universities around the world. If you manage a university/consortium/country archive and want to be added, details can be found on the NDLTD website.
1

理性選擇與制度變遷:中國大陸中央與地方政經關係類型分析

王嘉州, Chia-chou Wang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之研究目的為建構中央與地方關係類型之模式,所要解答的問題有五:第一,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可區分為哪幾種類型?第二,不同的關係類型與地方的經濟行為有何關連?第三,不同的關係類型,將使中央政府有何得失?第四,中央偏好的改變對中央與地方關係類型有何影響?第五,在制度變遷過程裡中央與地方如何互動? 壹、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可區分為哪幾種類型? 本論文採用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兩個變數,以建構出中央與地方之四種關係類型:分別是第一象限的開放且分權型、第二象限的封閉而分權型、第三象限的封閉且集權型,以及第四象限的開放而集權型。本研究發現:從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到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中國大陸中央與地方的政經關係均屬於封閉而分權型,亦即地方所佔政治利益少於中央,但經濟利益多於中央。不過各省與中央之關係類型就較多變化,總體而言,各省與中央關係類型之變化,具有四項特徵:第一,各省與中央之關係以封閉而分權型最眾,年平均有14.25個省;其次為封閉且集權型,年平均有10.5個省;再者為開放且分權型,年平均有4個省;最後則為開放而集權型,年平均有1.25個省。第二,各省分佈在此四種類型中的數量排序,均未曾改變。第三,四種關係類型的變化趨勢,除封閉且集權型呈現下降外,其他三種類型都為上升。第四,綜合前述兩點可知,各省與中央之關係類型呈現緩慢變化,主要是由封閉且集權型轉變為其他三種類型。 貳、不同的關係類型與地方的經濟行為有何關連? 本文修正並合併五種地方政府行為方式成為三種,並分別賦予具體衡量指標如下:第一,以「各地區基本建設投資額佔全國之比例」代表「與中央討價還價爭取更優惠的政策」的情形,因為中央政府以審批方式嚴加控制此類投資,故其比例越高,代表爭取到的政策越優惠。第二,以「各地區非國有工業總產值佔全國的比例」代表「發展新的投資領域」的情形,比例越高,代表發展新投資領域越成功。第三,以「各地區實際利用外資佔全國的比例」代表「國際化」的程度,比例越高,國際化程度越高。本研究發現:若地方佔政治利益與經濟利益的比例越高,則其在上述三項指標之數值越高;反之則越低。換言之,在三種經濟行為的指標中,均為開放且分權型居冠,封閉而分權型居次,開放而集權型第三,封閉且集權型居末。 參、不同的關係類型,將使中央政府有何得失? 本論文將四種中央地方關係類型的優缺點歸納如下:第一,開放且分權型的優點是可促進地方自治與經濟發展,缺點是是造成地方主義與地區差距的擴大。第二,封閉而分權型的優點是有利於國家政治上的統一與經濟上的發展,缺點為高壓統治與地區差距的擴大。第三封閉且集權型的優點是國家的統一與地區差距縮小,缺點為高壓統治與經濟衰退。第四,開放而集權型的優點為促進地方自治與地區差距縮小,缺點為造成地方主義與經濟衰退。本研究發現,自1982年「十二大」至2002年「十六大」,中國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均為封閉而分權型,其優缺點之意涵如下:在國家統一上,表現為中央規劃的省委書記與省長均能在換屆選舉中順利當選,且中央可透過頻繁的調動來掌控省委書記與省長。在高壓統治上,表現為以高壓手段處理「八六學潮」、「八九民運」、「中國民主黨」組黨運動及法輪功事件。在經濟發展上,雖然有起有伏,但各時期都能將年均成長維持在7.8﹪以上。在地區差距上,有些時期僅是絕對差距的擴大,有些時期則伴隨相對差距的擴大。 肆、中央偏好的改變對中央與地方關係類型有何影響? 本論文將中央偏好的改變對中央與地方關係類型的影響區分為四類,第一類是趨中心化的變動;第二類是趨角落化的變動;第三類是順時針的變化;第四類是逆時針的變化。本研究發現,本研究發現,中國大陸1982年到1997年的變化,猶如順時針變化中的C2,中央的偏好明顯是為求經濟發展。1997∼2002的變化,猶如趨中心化的A2,顯示中央的偏好是以經濟發展與國家統一為前提,增加地方的政治參與及均衡地區發展。換言之,國家統一與經濟發展乃中共中央一貫的偏好,自1982年至2001年均未曾改變。中共中央用以保障國家統一的制度有三:第一,堅持民主集中制的領導制度,尤其是「四個服從」原則;第二。在決策機制,以「中央委員會」為名義上最高領導機關,但實質上,政治局及其常委會才是真正的權力機關。;第三,在選舉制度上,採行多層次的選舉,使其預先指定的人選成為「選舉人」與「被選舉人」。在經濟發展上,乃透過財政體制改革為動力。1980年的財政體制改革,即透過權力下放,承認地方財政收入的方式,希望達到加速經濟增長的目標,而1985年起的三次財政體制改革,其方向也都是財政分權,已形成收入集權、支出分權的局面,故能使大陸繼續維持經濟的高成長。因此,中央與地方之關係一直維持在封閉而分權型。預估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開前仍將維持在此一類型中,之後則可能往開放且分權型轉變 伍、在制度變遷過程裡中央與地方如何互動? 本文將中央與地方策略互動的過程,區分為三個步驟:第一步是中央提出政策,要求地方實行。第二步是地方判斷此中央政策對其究竟有利或不利,以決定其所採行的對策,地方所能採取的對策有三,包括「先鋒」、「扈從」及「抗拒」。第三步則為中央根據地方所採行的對策而提出對應之道。中央的對應方式可概分為「調和」與「懲罰」兩種。經過此三個步驟,則有六種可能的結果:積極合作、消極合作、完全妥協、部分妥協、溫和衝突、激烈衝突。本論文以廣東省為例,分析在財政體制變遷過程中與中央的策略互動。研究發現:中央與廣東三次互動,結果都不同。在「定額上解」時期,互動結果為「完全妥協」。中央與廣東可說是各有所得,不分勝負。「上解額遞增包乾」時期的互動結果則為「消極合作」,中央與廣東可說仍是各有所得,不分勝負,不過中央對此結果的偏好程度高過廣東。「分稅制」時期的互動結果則為「部分妥協」,中央與廣東仍是各有所得,不過廣東之所得比中央還多,可說是廣東略勝一籌,且廣東對此結果的偏好高過中央。 / This paper conceives of two major indicators: the “Total Sum of Political Interest” and the “Total Sum of Economic Interest”. At the same time, according to the reality of central-local distribution, these can be sub-divided into four relationship typologies: 1.”Open and Decentralized”, 2. “Closed and Decentralized”, 3. “Closed and Centralized” and 4. “Open and Centralized”.

Page generated in 0.0157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