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我國社會對話推動及其效益評估指標建構之探討 / Promotion of social dialogue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evaluation indicators楊于函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為促使勞資雙方建立社會夥伴關係,就關注之議題進行資訊交換、意見諮商、或能參與決策,我國於民國92年開始推動社會對話相關業務。於民國93年起,積極在全國、產業層級等非制度性會議中就勞動相關議題推展勞資政三方對話。全國性圓桌會議的年年舉辦,漸從初期勞資雙方的無法凝聚共識,到慢慢就部分議題展開具體對話。而產業別社會對話之推展成效,則可見於車輛業與保險業之勞資雙方與政府達成的幾點共識,並作成具體決策,進而推動政府政策之作成。
而檢視我國法規範制度,目前可見勞委會組織中委員會組織、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等,為法規保障而擁有勞、資、政三方與學術界參與的全國性對話場域。但與會結果仍偏向以政府作最後決策的主導角色。
而社會對話之推展,國際上已嘗試建構指標衡量,然而因指標多指向歐陸等社會對話已臻成熟的國家為背景所建構,我國在操作上無法完全適用,加以我國也未出現社會對話效益之衡量指標,因此本研究嘗試建構我國社會對話效益之評估指標。以透過勞資政學各方專家之訪談指教,為筆者初擬的10項評估指標做出指正與修改,最後集結各方立場與建議而完成之最終指標,則嘗試作為評
估我國社會對話效益之指標參考。
社會對話效益評估指標之內涵以社會對話層級分類為「企業層級社會對話效
益評估指標」、「產業層級社會對話效益評估指標」、「全國層級社會對話效益評估指標」。指標內容包含可直接檢視對話成果的顯性指標如團體協約簽訂率、覆蓋率與執行率之計算,及反應社會對話效益的敏感性指標如增進勞資雙方之信任與和諧的「事業單位成立勞資會議的比率」、「法定勞資爭議調解件數每年變化率」指標。最後則應建置一專門的社會對話效益評估指標之資料庫,將各對話層級的效益評估指標進行分別的紀錄與管理,以期作為未來各層級於推行社會對話之際,得以比較與改進的目標。
|
Page generated in 0.034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