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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癮性商品之消費型態與政府管制張佳雯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將針對癮性商品這個主題,分三部分來探討。第一部份討論癮性商品之長期消費型態與影響因素;第二部份討論癮性商品管制政策的方向;第三部份討論考慮癮性商品的最適商品稅。癮性商品的特性為當期該商品的消費數量,會受到其前期消費數量的影響,常見的例子為香菸、酒精與毒品等。論文的第一部份採取理性上癮假設,建立一個代表性消費者的跨期消費模型,採最適控制的方法以導出癮性商品的長期消費途徑。文中也進一步探討各種外在因素如何影響癮性商品的消費。我們得出的結果如下:若有未預料到的癮性商品價格上升,將使癮性商品的長期消費減少。若癮性商品的價格上升是可預料的,則在調整價格前癮性商品的消費會上升;但在調整價格後,癮性商品的消費仍會減少。政府提供較充分的癮性商品資訊,將可減少癮性商品的長期消費。時間偏好率較高者,癮性商品的長期消費會較多。
當癮性商品具劣價財性質時,消費者的健康風險認知將受扭曲,即使是追求個人的效用極大化的理性消費者,對癮性商品的消費決策仍將偏離個人最適與社會最適。政府適時的干預,將可改善資源配置與提高社會福利水準。 因此,在第二部份中我們將討論癮性商品管制政策的方向。政府可採直接管制,限制消費者每一期的癮性商品消費數量, 或藉由教育、提供資訊來改變個人的健康風險認知;政府也可採間接管制,提供經濟誘因使消費者自行修正對癮性商品的消費,最普遍的方式為租稅制度的調整。決定最適管制原則的因素包括:健康風險認知的扭曲程度、癮性商品存量對個人身心健康的影響、癮性商品存量的影子價格對癮性商品消費的影響、時間偏好率、折舊率,與癮性商品的價格彈性。
最後我們探討當經濟體系中存在癮性商品時,最適商品稅的課稅原則。在著名的最適商品稅理論 Ramsey rule中,主張商品稅的稅率應與課稅所造成之補償性需求的負面影響成反比。然而由於癮性商品具有跨期消費相關的性質,考慮癮性商品之最適商品稅顯然將更為複雜。本文延續第一部份所建構之代表性消費者的跨期消費模型, 藉由代表跨期間接效用的 Bellman value function,求導政府固定稅收目標下的最適間接稅結構。 根據模型推導所得到的課稅原則如下:當癮性商品存量的影子價格大於零時,代表癮性商品存量的累積將對個人身心健康產生正面影響。此時應對癮性商品及其具效用互補性的一般商品課較低的稅率,並應對其具效用替代性的一般商品課較高的稅率。當癮性商品存量的影子價格小於零時,代表癮性商品存量的累積將對個人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此時應對癮性商品及其具效用互補性的一般商品課較高的稅率,並應對其具效用替代性的一般商品課較低的稅率。此外,最適租稅稅率的訂定仍須衡量課稅使長期所得下降的幅度、癮性商品存量的影子價格, 與癮性商品存量的價格敏感度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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