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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證券商經營現金管理帳戶之分析鍾選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論文主要討論政府是否要開放證券商經營現金管帳戶及開放後之好處,與政府相關法令限制之修改,以期提昇我國券商競爭力,及作為證券商私人銀行財富管理業務之起點,並期望台灣的證券商能正式邁入國際市場成為真正的投資銀行。
台灣證券市場屬於淺碟市場,個人投資人一直佔有大部份之成交量,法人比重未能提升,而證券商之收入,長久以來始終依賴經紀部門交易手續費之溢注,對於其他業務甚少涉足,且因法令限制,業務之發展也少有變化,77年後政府開放券商設立,78年後綜合證券商紛紛成立,才又加入了承銷與自營的業務,對券商的收入又增加來源,相對的一般獨立經紀商之業務依然依賴經紀交易手續費。
又90年政府開放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後,才正式邁入交叉行銷、財富管理業務方向,不過未加入金控的經紀商及綜合證券商又面臨了另一階段的考驗。對經紀商而言將面對被市場淘汰的命運,而綜合券商之存活在於是否能轉型為投資銀行,唯有涉入財富管理業務及交叉行銷模式,才能活化證券商手上數以百萬計的客戶人數及數以兆計的存款資產。因此,開放證券商從事現金管理帳戶,對未加入金控的綜合券商將是一大轉機,將會因為這項業務的開放,使其具有與金控競爭的能力,也將促使國內券商擠入外商銀行及外國券商一直經營的私人銀行市場,對我國的券商水準將是一大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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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與現金管理帳戶之研究陳友齡 Unknown Date (has links)
由於國內金融自由化的起步較歐美、等先進國家晚,因此,金融創新的活動在國內金融市場一直落後其他先進國家。在瞭解近三十年來金融創新的發展過程,透過學習歐、美等先進國家在金融創新產品上的發展經驗,將可以縮短我國金融業者在金融創新活動上的摸索時間,進而加速提升其金融創新的開發能力。
美林證券在1977年首先推出「現金管理帳戶」(Cash Management Account;簡稱CMA),該帳戶主要提供的服務包括:買賣貨幣市場共同基金、證券交易管理帳戶、簽發支票、信用卡服務、融資權益、與自動提款機提款等功能。國內之華信銀行於民國89年也率先推出類似「現金管理帳戶」的金融創新產品,稱為「投資管理帳戶」(Money Management Account;簡稱MMA)。美林證券在成功開發「現金管理帳戶」之後,更將該產品結合美林證券本身在財務專業上的優勢,提供全面性的財務金融規劃,根據每個投資人其生命週期中的潛在資金需求及收入,例如:退休基金、結婚基金、子女教育基金等,設計出最適合該投資人的投資理財計畫。
由於美林證券「現金管理帳戶」的推出,打破了美國Glass-Steagall Act長久以來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業務分離的限制,因此,本論文也將從美國G-S法案的立法精神與基本原理出發,探討美國商業銀行跨足證券業務的發展過程以及G-S法案存在的必要性。並且透過美林證券成功開發「現金管理帳戶」的經驗,來探討我國證券商目前若開發該創新產品,可能會面臨到的障礙並且提供相關建議。
最後,透過寄發問卷的研究方式,從我國證券商的角度分析未來「現金管理帳戶」在我國金融市場上發展的可行性,得出實證結論如下:
1.我國證券商對於承作現金管理帳戶的意願受限於國內金融相關法規的限制。
2.多數證券商看好未來現金管理帳戶之發展,並同意承作現金管理帳戶能實際發揮證券商的投資理財專業。
3.未來主管機關應朝向建立公平競爭的金融環境、強化我國自律組織功能發展。
4.國內多數券商皆非常注重專業人才之培訓,因此,未來在開發現金管理帳戶之專業領域上,必會有更大的發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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