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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社會主義法制改革之研究 / The Study on Reform of Socialist Legal System of CCP李喜準, Lee, Hee-Jun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所謂中共的「社會主義法制」自一九八七年以後,特別是中共頒佈「八二憲法」之後,有可觀的發展,由立法、執法、司法制度及法律人才培育、法律知識的普及工作等的推行情況可有所瞭解,至少較之以往,已甚為努力並有所作為。然而,在法制改革中,卻仍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而且續以「黨的領導」為其核心,如此則不論立法工作、審判工作及法制改革相關或周邊工作都受中共嚴格控制。中共「人治」或「黨的領導」的歷史經驗與現行法律文化,隨著其社會主義法制改革會帶來的影響而將面臨的困擾及變化,這正是值得探討的主題。本文主要探討的主題是中共社會主義法制改革的理論基礎及其司法制度改革各方面的具體內容。分析的對象和範圍,限於所謂中共在鄧小平路線之下進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即從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到一九九五年的中共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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