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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職業婦女與家庭主婦消費生活、社會活動之比較研究陳小薇, CHEN, XIAO-WEI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的目的主要在探討已婚婦女是否會因扮演主角色組之不同:家庭主婦與職業
婦女,而在消費生活、社會活動方面有所不同;藉此了解已婚婦女是否且如何反映
出就業對婦女角色及地位的影響,並探討這種角色變遷過程中,所對照的不同實質
內容的生活風格。
由於經費與人力的有限,調查的範圍與對象,限定為目前與先生同住於大台北地區
,且至少有一小孩就讀於市立國民中學之已婚婦女,先生就業狀況不得為無業、退
休、學生、務農。
採集體取樣法,從各行政區中總共抽出12所學校,再從每校抽出2-4 班級,全部發
給問卷,總共抽出998位學生的母親,最後收回有效問卷645份,計回收率為0.65。
問卷內容包括個人資料,覺知配偶對婦女角色態度之測量表,消費生活-消費金錢
來源、消費型態、主觀消費水準,以及社會活動參與-活動項目、類型、一起參與
對象。
統計方法包括SAS 套裝軟體CATMOD程式中的邏輯模型(LOGIT MODEL) ,與SPSSPC﹢
套裝軟體ANOVA 程式中的共變數分析,最後在 5﹪顯著水準之下驗證假設,其中有
一假設不成立,即假設二:扮演不同婦女角色的已婚婦女,其社會活動的參與會受
到不同有關因素的影響。
因此經由分析與討論之後,得到的結論是:在消費生活方面,已婚職業婦女比家庭
主婦擁有較獨立的金錢來源,其中家庭財務多由自己或夫妻共同管理,每月先生給
予金額較低,每月可支配金額較高;消費型態較個人獨立且消費額較高,多花費在
運輸交通費、婚喪禮慶交際費、在外伙食費等,個人儲蓄較高,較常去超級市場與
餐廳消費。在社會活動參與方面,已婚職業婦女比家庭主婦,多參與旅行或野餐、
上館子、補習或進修、逛書店、參觀展覽、聽演講、聽演奏或演唱、聚餐及與先生
一起買菜等活動項目,活動類型多偏向休憩、文藝知識型,參與活動總項目數較多
。但在控制全家收入、教育程度、結婚年數、配偶對婦女角色態度等有關因素之下
,上述情形有所改變,已婚婦女仍因扮演不同主角色組,而在消費生活、社會活動
方面有所差異的部份並不大,多是與工作有關;如進修或補習,與先生一起買菜,
婚喪喜慶交際費、在外伙食費、交通運輸與通訊費、儲蓄等項目個人獨立支出,以
及先生每月給予金額。發現已婚職業婦女除在每月先生給予金額較已婚家庭主婦低
以外,其餘部份,無論機會或金額,都要比已婚家庭主婦來得高。
此外,發現已婚職業婦女在消費生活之獨立消費型態,主要是受工作所得的影響,
其餘部份與社會活動的參與,主要是受全家收入與個人教育程度的正向影響,但全
家收入6-9萬元以上差異不大,且前者有大於後者的趨勢。已婚家庭主婦則主要
是受全家收入與個人教育程度的正向影響,但專科程度與大學及以上差異不大,且
前者有大於後者的趨勢。因此,扮演不同婦女角色的已婦婦女,在階級地位的認同
上,似乎有所不同,其中家庭主婦完全受全家收入的正向影響,個人高教育程度的
正向影響則也較弱。
故我們可以說,已婚婦女之消費生活與社會活動參與,只有與工作角色有關的部份
,受不同婦女主角色之直接影響。其餘絕大部份,已婚職業婦女較受限於工作所得
、個人教育程度-個人社經地位,而決定其社會活動與消費生活;已婚家庭主婦則
較受限於全家收入-家庭社經地位,而決定其社會活動與消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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