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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型態對於議案審議的影響:台灣一致政府與分立政府的比較歐陽晟 Unknown Date (has links)
本研究旨在探討2000年我國中央政府政黨輪替前後,不同的政府型態對於重大法案審議的影響。我們運用統計、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深度訪談等方法,檢視第2屆至第6屆立法院(1993年2月至2007年1月)期間,行政院提出的249個重大法案在立法院審議的情形,屬於「貫時性分析」(longitudinal analysis)。
就分立政府(divided government)與一致政府(unified government)的比較而言,研究結果發現:台灣的分立政府之重大法案審議結果,與一致政府的確有所差異,但差異並不大。值得強調的是,吾人企圖跳脫「分立vs.一致」的二元思考,嘗試作更細膩的觀察──本研究以二元對數勝算比模型(binary logit model)檢視影響重大法案通過與否的因素,藉由兩個模型的比較,最重要的發現在於:本研究提出的「四個階段」(一致政府前期、一致政府後期、分立政府前期、分立政府後期)之分析方式,較傳統「一致政府vs.分立政府」二元對立的分類,更具意義。分析結果顯示:「分立政府後期」的重大法案通過情形,明顯較「一致政府前期」好,分立政府的重大法案生產力未必不如一致政府。而且,分立政府本身有顯著差異,一致政府後期與前期的差異則更為顯著。易言之,本研究發現:分立政府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論,分立初期行政部門的重大法案在國會常遭擱置延宕,頗符合Sundquist等傳統派學者的看法,但分立後期,重大法案通過率大幅回升甚至略高於一致政府的平均數,此階段的情況大致符合修正派學者Mayhew的觀點(分立政府無損於重大法案之制定),惟國會對於法案主導權的爭奪明顯較一致政府時期嚴重。另一方面,一致政府的情形亦不能一概而論,一致政府前期的重大法案推動情形並不順暢,頗值得2008年重回一致政府「完全執政」的新政府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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