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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收購交易中股東壓迫問題之研究林致平 Unknown Date (has links)
公開收購為爭取公司經營權最直接的方式,透過直接向目標公司股東提出要約收購股份,既無須取得其董事會與股東會的同意,且可縮短併購的時程,在企業併購上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早期各國對於公開收購並未予以規範,實務上公開收購人通常不公開相關資訊,甚至設計各種不公平的收購技巧,迫使目標公司之股東盲目且倉促地作成決定,嚴重影響股東之權益。在這樣的背景下,各國紛紛立法予以規範。
於國外併購實務上發展之兩階段收購中,公開收購人先以公開收購的方式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再於第二階段對目標公司進行現金逐出合併,將其餘股東逐出公司。股東面對第一階段的公開收購要約,如認為收購價格不公平,本應拒絕收購要約。但考量如其未應賣股份,且公開收購最後又成功,公開收購人通常會以低於收購價格之現金對價對於目標公司進行合併。因此,即使認為收購價格不公平,仍會選擇應賣其股份,而被迫接受收購要約。此種現象即國外學者所稱的股東壓迫現象。公開收購交易中的股東壓迫現象,扭曲了目標公司股東的決定,影響公司資產透過公司控制權交易作較有效率配置之目的,而減損了社會整體的經濟效益。
企業併購中兩階段收購方式的頻繁出現,對於目標公司及其股東造成相當大的威脅。我國證券交易法對於公開收購雖然已有規範,但面對證券市場上之公開收購案件,能否確實保障目標公司股東之權益,有必要加以控討。本文擬就我國公開收購規範及國外立法予以討論,以瞭解我國公開收購交易中股東壓迫之問題,以供參考。
關鍵字:公開收購、股東壓迫、部分收購、兩階段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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