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共同體於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已成功的撤除會員國間邊境管制,確實
達成單一市場計劃,促進會員國間人員、貨物、勞務及資本完全自由流通
,建立無邊界內部市場之目標。 歐體租稅調和係建立內部市場之要務
。其調和間接稅目的,在於消除會員國間租稅差異所致競爭扭曲,及避免
邊境管制撤除之逃稅及套利行為。理論上租稅調和雖可消除租稅差異所致
扭曲,但租稅改變可能會有另一扭曲,調和是否符合租稅中立,有待探討
。另外歐體加值稅調和政策,在各國國內利益考量下政治妥協之結果,能
否符合調和理論,及達成歐體調和租稅理想亦值深究。 歐體認為間接
稅調和係消除競爭扭曲,理論上其經濟衝擊為何,各學者互有看法。有學
者認為,僅在宗主國原則下,租稅調和方造成貿易條件變動,其福利變動
應視租稅引致價格變動之超額負擔及淨租稅流量變動大小而定。另則認為
,若租稅調和各國稅率趨向加權平均之單一稅率,調和將有福利改善效果
。而不論宗主國原則或目的地原則、會員國貿易方向相同或相反,其租稅
調和並無國際所得分配效果,但若為目的地原則改變為受限宗主國原則,
則高稅率國所得分配改善,另則惡化。 目的地原則下,稅率差異不影
響貿易流量。宗主國原則是否扭曲貿易則有爭議。早期認為一般加值稅,
在匯率浮動及完全價格彈性前提下,並無貿易扭曲。受限宗主國原則只有
在會員國雙邊貿易平衡情況下方無扭曲;亦有學者主張會員國稅率差異將
有實質所得移轉導致貿易扭曲;另外由於加值稅為消費稅,稅率差異致相
對價格不同,造成生產扭曲。因此租稅調和理論上認為稅率一致,始得消
除其貿易流量變動扭曲。 跨國交易採目的地原則在效率、公平及行政
處理考慮下較為合宜,然須有邊境管制,不符單一市場精神。故有採行帳
簿記帳制度配合之建議。其方法有二,一為遞延支付計劃,另一為清算中
心制度。 歐體採循序漸進方式調和間接稅,首先調和移轉稅制。由於
其不具租稅中立性,應改制為加值稅。其次調和稅基,建立共同評價標準
。最後調和稅率,於一九九二年底完成大部份租稅調和,確實達單一市場
廢除財政邊界目標。 綜觀歐體循序漸進調和政策,使加值稅調和可逐
漸達成歐體理想,亦逐步接近理論上租稅調和一致,避免扭曲。但理論上
認為,調和政策實施將有國際所得重分配,歐體亦應正視此一問題,早謀
因應。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4137 |
Creators | 邱美春, Chiou, Mei Chuen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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