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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汽車保險行銷制度之研究 / Motor Insurance Marketing System in Taiwan

我國汽車保險行銷制度,概分為直接招攬制度與間接招攬制度。緣於行銷管理不健全、保險業者自律性低、保戶受制於車商,導致車商日形坐大,而有壟斷市場之勢。與美、英、日三國的汽車保險行銷制度相較,我國是以車商保代為主,依發展趨勢觀之,保險業者對其之依存度有逐年上升的趨勢。緣於現行車商保代難以達成代理、輔助保險公司之使命,而其他保險行銷輔助人亦因汽車保險市場被車商所壟斷,其行銷體系及功能均未受重視,再加上目前整個社會大環境不改,發展空間有限,而使其進入市場之意願低落。純就發展業務、擴大行銷空間,以達到業務成長的立場而言,保險公司與車商建立良性互動關係,對彼此可說是互蒙其利。然而實際上,根據本文分析發現,保險業者卻因車商長期握有固定且大量的汽車保險業務來源,再加上本身營運策略偏頗,以致對彼者過份依賴或遷就,產生了自出單以迄於理賠的一連串由車商壟斷的現象,不但徒增保險公司的業務取得成本(目前保險業者平均支付佣金率約百分之十三到百分之十七,超過財政部所訂的百分之七到百分之十甚多),而且因其控制而產生理賠浮濫(從承作以車商保代業務為主之公司與非以車商保代業務為主之公司比較,觀之兩者的綜合損失險及汽車責任險財損部份之損失率,前者的損失率分別較後者高出百分之十及百分之二十左右;又車商所屬修車廠往往透過其車商保代對保險公司施予修理費用及零配件價格上漲壓力,此種人為操縱價格之情形更為嚴重,較一般修車廠修理費用約高出百分之五十)。\此外,因被保險人對保險行銷輔助人認知不清,致使保險行銷輔助人對行銷體系無法產生作用,被保險人反而受制於車商,遂促成車商介入保險業務且日形坐大,雖然保戶透過其投保可能較便利或理賠較寬鬆,但是保戶權益卻受損,反而成為一切成本被轉嫁者(汽車保險的保費較高,且修理費用又高,而反應出的高損失率又要增加保費,次次被剝削,造成惡性循環)。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307
Creators連雪玲, Shelley Liel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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