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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下的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的角力 / The rural land institution change in China under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struggle between socialism and market economy

1978年中國農村開始實施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家庭聯產責任制,提高了農民生產積極性,不但解決了農民溫飽的問題,並成為中國實施經濟改革開放的先河。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許多生產要素已經走向商品化與私有化,但農村土地卻仍舊保持集體所有制的形式。然而,現有農村土地制度所帶來的小農規模的生產,卻無法在市場經濟中得到很好的發展,又加上未尊重農民應有的權益,使得農民並無法分享土地開發所帶來的龐大利益。另一方面,對於中國來說,市場經濟的持續推動已是不可逆的方向,經濟發展連帶增加了對土地的需求,但現行的農村土地制度限制了土地市場的建立,不但使得農民只能得到少許的徵地賠償,也給幹部和資本家圈地的動力,最後反而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因此,可以說目前中國農村土地制度同時受到代表農民權益的社會主義傳統與市場經濟兩股力量的衝擊。本研究的目的則是試圖解釋中國農村土地制度為何未如其他生產要素走向商品化與市場化,以及預測未來中國農村土地制度的變遷方向。
經濟的發展動力,並非純然發自經濟或社會領域,國家是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社會主義所代表的對平等的要求與市場經濟所代表的對效率追求,不僅直接衝擊中國農村土地制度,同時也輸入至國家之中並希望由此影響農村土地制度的變遷。目前針對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的看法,主要有國有化、私有化以及完善集體所有制三種看法,然而土地制度的變遷不僅要考慮到變遷後所帶來的效益,更需要考慮變遷過程中所需付出的成本。改革開放後,中國的政權型態也開始做轉變,連帶中國的國家自主性與國家能力也開始變化,這變化同樣影響著中國對於農村土地制度選擇的方向。
在家庭聯產責任制推行幾年後,其負面效應已經出現了,中國各地都嘗試著從現有的土地制度架構去做改革,企圖摸索出解決現存困境的方法。本研究挑選了四個地方的實際案例與對土地流轉的探討,從中歸納出中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遷的特色與存在的問題。
中共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針對農村土地制度做出了政策宣示:一方面對於農村土地的具體權利限制是逐漸放鬆,某種程度來說,是對農地商品化與私有化的發展開了缺口;但另一方面對於土地用途的規劃約束力卻又逐漸提高,限制了農地商品化與私有化出現的可能,這表示了中國農村土地制度仍在追求效率的市場經濟與追求平等的社會主義兩股力量間擺盪。雖然如此,但隨著各地經濟發展的狀況不同,以及中央與地方間的管制落差,在經濟發達區域或城市中,有可能出現農地商品化與私有化發展,所以未來的中國有可能出現土地多重所有制的新局面。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62520262
Creators邱宏博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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