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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數位電子看板媒體營運商之事業模式 / The innovation business model study of Taiwan digital signage media company

數位看板(Digital Signage)被稱為第五大媒體,與平面報導、電台、電視和網際網路並列之,本產業發展需要跨領域整合數位科技與廣告媒體,全球各調查報告也都一致看好數位看板產業的未來性。然而,回顧數位電子看板研究,大多針對技術創新進行討論,鮮少針對數位電子看板相關營運事業模式創新進行探討。本研究係以台灣兩家具代表性的數位看板媒體營運商為個案研究對象。研究成果,一方便可以提供兩家個案業者做為未來發展改進的參考,另一方面,可做為其他業者的創新模範。
本研究以A、B兩公司為研究對象,深入訪談且直接觀察分析與評估數位電子看板媒體營運商的事業模式創新。從創新機會與因素的環境變項、個人變項與組織變項,嘗試針對Hamel(2000)提出之事業模式架構進行分析,瞭解創新機會與因素對事業模式在核心策略、策略性資源、客戶介面與價值網絡之影響。歸納整理兩者其因果關係並找出兩家業者經營模式創新的異同之處。本個案之研究問題 :
一、瞭解數位電子看板媒體營運商創新機會與因素為何。
二、瞭解創新機會與因素對事業模式創新的影響,兩者關係為何。
個案研究顯示,因產業與市場結構的改變,數位電子看板技術的進步,提供個案中經營者創新的機會,創業成立具備多媒體與互動效果的數位電子媒體,取代傳統戶外平面看板。數位電子看板媒體可以電子系統化管理,因此能在更多的特定場域、播放給特定的人看,成為精準媒體。另外,組織領導者若擁有創新者精神及媒體營運專長,亦將有助於差異化基礎的建立,創新產品與市場擴展。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6380056
Creators謝秉恆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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