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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之研究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
  (一)探討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的歷史發展;(二)探討中國大陸教育督導之制度內涵;(三)探討中國大陸教育督導之實踐情形;(四)分析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的成效與困難;(五)試論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對於國內教育視導制度之啟示。
  本研究以文獻分析法為主,另輔以訪問法。
  文獻分析的內容主要包括中國大陸所頒布之法令、規章、會議紀要、統計資料等文件,以及出版之專書、年鑑、期刊等,另參考國內相關研究論著,藉以了解其教育督導制度之發展、現況與問題;訪問法一方面搜集檢證文件資料,一方面獲取專家學者、教育督導工作者具體的回應與意見,以確認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之真相。
  本研究之結論有三:
  一、就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的歷史發展言: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自一九四九年迄今,歷經守成與停滯、恢復與試點、建立與發展等三個階段,現已進入全面性的發展。
  二、就中國大陸教育督導之制度內涵言:中國大陸教育督導之制度內涵包括:機構、人員與經費;對象、內容與重點;原則、步驟與方法等三方面,大體上已為督導制度的建立和督導功能的發揮奠定基礎。
  三、就中國大陸教育督導之實踐情形言:中國大陸教育督導之實踐係經由督導與評估的結合、督導評估方案的設計,而具體反映在一連串全面性的、和各地的督導評估活動上,已初步累積了一些經驗、取得了一些成效。
  綜合本研究之發現,提出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之困難如下:
  一、在教育督導之歷史發展方面:中國大陸教育督導所強調的監督視察,有別於當前強調合作、服務、協助成長的視導潮流;自〝試點〞迄今,雖累積了一些經驗,但仍存在諸多困難和問題;有關教育督導的法令未配套制定,亦對教育督導制度的開展產生一定程度的受限。
  二、在教育督導之制度內涵方面:中國大陸教育督導機構之設置、定位如何理順;人員編制、待遇如何合理;經費編列如何獨立自主、提高;對象與內容如何〝以導為主〞;步驟與方法如何更加科學有效:均是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三、在教育督導之實踐方面:中國大陸教育督導評估的技術問題;督導機構與行政單位的〝主客體角色定位〞問題;〝達到量化就是評估〞、〝評估指標越繁雜越準確〞、〝究應側重過程評估或結果評估〞的誤解和迷失等,均有待進一步克服與釐清。
  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對國內教育視導制度之啟示:
  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恢復、建制迄今,不過八、九年時間,其所受到的重視和成長是值得肯定的。相對於國內教育視導制度自遷台以來,未曾中斷但進展緩慢。雖兩制各有其政經背景與社會環境,而產生讓知體制的差異,惟教育視(督)導作為教育行政歷程中〝考核〞的角色,則是一致的。中國大陸教育督導制度對國內教育視導制度的啟示,包括:視導機構的設置與定位;視導人員的遴用與培訓;視導對象與內容的擴張;視導步驟、方法與評估方案的建立;教育視導法令的制定等。
  本論文最後提出進一步研究的建議:
  在研究主題方面,可就中國大陸地方教育督導制度(選一省、市或區)、教育督導評估活動(選一主題)、教育督導人員相關變項(如:工作滿意感、社會主持)或海峽兩岸教育視(督)導制度之比較等進行研究。在研究方法方面,除本研究所用之方法外,尚可考量實際上需要,採用比較研究法、問卷調查法等等。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537
Creators蔡炳坤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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