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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的管理與監督—以加拿大退休金計畫投資局為例 / Pension fund management and governance - the case of Canada Pension Plan Investment Board

退休基金的管理是基金經營成敗的重要基礎。以英國向來以其退休基金事業發展為自傲的國家,在麥斯威爾事件發生後,也不免對其退休金法令重新檢討,制訂退休金法(Pension Act),詳細規定退休金的管理與監督的各項原則。顯見退休基金管理與監督的複雜性與重要性。而根據一項針對全美80位退休基金的經理人所作的調查顯示,98%的人認為不良的運作程序對績效的達成形成一個負擔。另外,影響退休基金良好管理有三個重要因素:(1)個人的經驗與知識,(2)在資產組合中選擇與執行適當的資產配置,(3)對不同投資決策的風險與績效做有效的監督。因此,在退休基金的管理中,基金組織、基金的目標、以及管理與監督原則構成了退休基金經營的三個支柱
當退休金計畫推動的初期,多數人並不會在意退休基金的運作。但隨者人口老化、基金規模逐漸擴大,基金的提撥者開始希望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提高,並同時注意其安全性。過去許多退休基金的管理多僅著重於資產面之配置為分析基礎,較少從管理面及制度面討論。故本文援引國際勞工組織及世界銀行的研究報告所建議的基金管理規範,以及一理想的退休基金管理組織及程序為作為退休基金管理的基準,說明其管理及監督的重要性。
根據ILO提出的公約與建議包括有:1。年金計畫的財務分擔或由雇主和勞工提撥,政府得加以補助,或以稅收為來源;2。提撥的成本由勞、資、政三方共同負擔;3。退休基金的管理應由公共當局監督或依照規定標準;4。由雇主與勞工聯合管理且必須定期的精算報告以監控長期的財務狀況是否穩定。而世銀模式則建議:職業退休金計畫應包含準備金的要求、賦益權的規定、可攜式及資訊的揭露。強制性的企業年金應由精算師精算出提撥率,以確定提撥方式,將提撥金額納入一個基金裡,採私人競爭方式管理。世銀的研究報告也指出退休基金管理的最大風險乃是混合了公共與私人管理,以及退休金給付由政治與市場機制決定。此外,世銀認為退休金制度的設計應隔絕政治因素對系統的干擾等。而不論是隨收隨付制或提存準備制的公共退休金制度,或企業退休金的確定提撥制或確定給付制,其提撥基金與管理基金的意涵相同,基金的管理皆須以善良管理為基礎。
有鑑於我國勞退新制的實施,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草案仍在立法院多方爭議中,本文遂以近年亦實施改革方案之加拿大退休金計畫投資局為例,以國際勞工組職及世銀的規範分析其基金管理與監督模式,發現其運作及組織的設立不僅符合國際規範,並處處顯示其以善良管理—忠誠義務為核心,以退休金提撥者與受益人為本的制度設計。以民營企業方式經營,但受政府有限度的監督及法律的約束。其明確的投資政策、良好的成本控制、公開透明的資訊與嚴謹的內部、外部監控制度,取得加拿大人民對其深度的信賴。據此,本文也對我國勞退新制下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之組織及運作作一分析,並提出若干建議,以為改進之處。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02620181
Creators謝美鈴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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