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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台受僱人員勞動條件與權益之探討 / Research about the labor conditions and rights of employees of broadcasting

我國廣播電台種類依《廣播電視法》之分類可分為「公營電台」與「民營電台」二種,其中公營電台係由政府機關所設立,而因源於公家機關,故其行政運作、人員聘用、薪資給與、升遷調職等均須符合政府機關體制之規範,其經營所需經費均來自中央或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助,且必須經過議會審核;民營電台則由中華民國人民組設之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所設立,偏向企業化的經營管理,並仰賴廣告生存;故於此二種不同性質環境下工作之受僱人員,其勞動者身分、屬性、勞動權益保障等都可能因此而有所差異。而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透過個案研究的方法,從中發現公、民營廣播電台受僱人員實務上勞動條件與權益之情況。
研究結果發現,在個別勞動權益方面,公營電台由於受僱人員進用身分之差別,造成各人員在勞動權益的保障上有所差異;至於在民營電台方面,則在部分項目,如加班費的給與,並未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使受僱人員的權益受到損害。此外,目前公營電台或民營電台中,或為順應政府組織員額精簡的政策,或為因應經營壓力,在人力的運用上皆出現「遇缺不補」的現象,以精簡人力;另近年來廣播產業逐漸由類比系統走向數位化製播,而透過高科技技術的協助,以數位化整合取代傳統人力也將成為趨勢潮流;此二種趨勢都會對電台受僱人員的勞動權益以及工作權產生影響。
在集體勞動權益方面,公營電台受僱人員受限於我國法令的限縮,無法行使完整的勞動三權。民營電台受僱人員雖依規定得行使完整的勞動三權,但廣播產業有組織產業工會者僅有二家,而原因在於:電台內之層級制度削弱受僱人員的集體意識;媒體工作講求的是專業性與個人能力,因此受僱人員對於工會的依賴性並不高;受僱人員對於工會組織普遍存有搭順風車心態;以及我國法令也限制了民營電台受僱人員的團結。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7262016
Creators林瓊如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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