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我國古蹟指定程序之研究

本研究主要探討是我國古蹟指定程序中的相關問題。在各章節中,分別討論古蹟保存的現代意義與內涵、古蹟指定的現況與問題、古蹟指定保存涉及人民財產權限制的情形、古蹟以及古蹟指定行政之特性、古蹟指定的執行與檢討等問題。
  古蹟活保存為現代古蹟保存的趨勢。然而,現行的制度之下,古蹟指定的結果,僅是消極的限制古蹟所有人權益的行使,不但獎勵不足,而且在執行上是透過罰則,以達到嚇阻的效果,造成古蹟所有人的不滿,而排斥古蹟指定,或是在古蹟指定之後採取消極的抵抗策略,並無法滿足古蹟活保存的需求。為達成古蹟活保存的目的,古蹟指定的過程中,如何充分反應、接納住民意見,以兼顧古蹟的形體與精神,即為重要關鍵。
  經歸納結果,古蹟具有公共財以及不具備可替代性兩大特色;古蹟指定行政,則具有不確定的法律概念的審查與專業人士跨領域參與、涉及廣泛的利益衝突以及普遍性的人民參與等特色。因此,古蹟保存工作的推行,政府有介入的必要,同時在保存手段上應以獎勵為主,而在古蹟指定程序的設計與檢討上,則必須兼顧古蹟活保存與古蹟與古蹟行政特性上的需求。例如,將民眾參與導入正式的古蹟指定程序、明確的界定利害關係人範圍,以利古蹟指定程序的進行。
  本文另就古蹟指定實務上的問題加以探討,並認為,必須建立制度保護進行指定程序中的歷史遺跡,人民參與古蹟指定程序之參與對象、參與目的、參與方式,有予以明確規範與界定之必要,最後則是必須建立專業獨立的古蹟審查機制,並加強古蹟指定前之調查與研究,同時行政機關也應詳為說明古蹟指定之理由,始能讓古蹟指定的結果為人民所信賴。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10000382
Creators王世英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0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