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施憲政未久,共匪即竊據大陸,致使行憲地區僅限於台澎金馬,台北市為戰時中央政府所在地,又為行憲後唯一的直轄市,在台澎金馬等復興基地中,更形成為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的重心。行政院為使台北市成為三民主義模範市,並加速台北市的飛躍進步,乃於民國五十六年七月頒佈「台北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以行政授權方式,在台北市試行直轄市之自治,由台北市政府掌行政,而以台北市議會掌立法,以府、會共同組成直轄市的自治組織,惟由於台北市之實施地方自治係屬試辦性質,且市政府兼具國家之地方官署及自治業務執行機構雙重地位,致使市議會應有的職權雖以確認,在此情況下,台北市議會如何發揮其機關功能,實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有趣問題,加以筆者任職台北市議會秘書處,所見或不同於其他研究者,因選擇「第二屆市議會之研究」為題,發為論文。
本文共分七章,二十四節,約十六萬餘言。第一章導論,除敘述本文研究旨趣及研究態度外,另介紹市議會的沿革,以供參考。第二章論市議會第二屆議會之組成,包括議員選舉、任期、素質、待遇及特殊權利義務等,蓋議會係採合議制,由議員組成大會以發為意思表示,因之於導論後首先論及第二屆議會的組成。第三章論第二屆議會的組織,包括正式的及非正式的組織在內,以明議會行使職權的分工及實況。第四章論第二屆議會的職權及運用,包括立法權、提案權、財政權、質詢權及調查權等,以觀第二屆議會權限的運作。第五章論第二屆議會的立法程序,乃就大會及各種議案的審議程序,以綜合論述靜態組織及職權在動態運作中的情形。第六章則論第二屆議會的對外關係,包括府會關係,黨政關係、與論及勞軍訪問等,蓋義會非封閉的機構,除內部的立法行為外,必與外界發生各種關係,本章則著者就已身所知及各種資料所示而為撰述。最後為第七章結論,除對第二屆議會為綜合之論述外,並提供五項建議,俾求議會缺失的改進及議會功能的發揮。
對於本文的研究,由於筆者任職台北市議會秘書處,佔有得天獨厚的地位,資料蒐集及分析較為容易,動態運作的瞭解更較一般「門外漢」研究者為直接及深入,因此一般研究者所採的問卷、訪問等方法筆者甚少使用,蓋不必以此蒐集資料及進行瞭解也;惟由於筆者服務其間,容或有主觀偏袒之弊;且亦由於筆者服務其間,除於動態運作中必要涉及議員個人時加以論述(亦不提議員姓名)外,概不提議員個人行為,藉免發生誤會也。
筆者初嘗研究工作,雖已竟全文,但時有愚拙不足之感,幸蒙傳師宗懋殷切指導、華師力進積極鼓勵暨巿議會長官之關愛及同仁之協助,始克完成,隆情高誼,併此申謝。敬祈諸位 師長先進嚴予指教、匡正,是幸!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8243 |
Creators | 陳昭峰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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