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台北市財政仍具有地方財政之特性,地方財政問題之癓結仍在其財源除須具備安全性外,亦須保持適度之彈性,以及支出須切合實用性。
台北市財政收支之困難發生,主要為其財政收之成長無法支應其財政支出的膨脹,而其財政支出膨脹的原因,九年國教實施引起教育經費增加外,主要由於都市建設及人口增加等,形成對市財政的壓力。我們針對台北市財政收支之困難,而提出短期治標、長期治本之法。
貳、台北市財政收支之概況
(一)收入之概況
台北市財政收入每年均有增加,平均增長率為百分之十六點二八。稅課收入為市府最主要的收入,每年皆佔總心入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而稅課收入中,又以地方稅所佔的比例為大,佔了整個稅課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五左右;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為第二項主要收入,但其佔市總收入的比例僅有百分之三點四四,其來源為台北市銀行之盈餘;其他如規費收入、財產收回及售價收入、罰款及賠償收入等均佔比例甚小。另外中央政府的補助佔市財政收入的比重亦不如以往。
(二)支出之概況
基於經濟因素、條件因素,公共支出不斷的成長,六年來增加了二點一倍,較收入的增長為大。支出中最主要的部份為教育科學文化支出,平均佔支出的比例為百分之三十一點七,與教育科學文化支出接近的另一主要支出為經濟建設及交通支出,佔市出的比例亦達百分之三十一點三,另外一項成長最快的項目為社會福利支出,成長率達三倍多,佔市財政支出之比例亦增為百分之十二點六一。
參、台北市財政檢討
由於市財政收入的增加未能因應財政支出的膨脹,故市財政亦相當困難,檢討其原因,有下列數端:
(一)稅課收入缺乏彈性,無法因應經濟繁榮作同比例的增加;市稅課收入以地方稅為主,地方稅之重心乃在財產稅,此種稅收固定,缺乏彈性,不能支應市財政的急速膨脹。
(二)未能積極整頓各種稅課外的收入;規費收入及工程受益費之徵收,一直未能上軌道,擬加強徵收,妥為運用。
(三)重大工程的舉辦,益增市財政之困難;配合經濟成長及都市建設而興建之重大公共工程設施,所需經費龐大,加重市財政負擔。
(四)設法減輕教育經費負擔;設法開源,增加收入,緩和市財政支出之困難。
(五)財政收支劃分法之不切實際;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未能配合目前經濟結構、稅源分佈及政府政策的改變而修正。
(六)協助支出與補助支出之矛盾;中央政府及台北市政府互相撥補,增加財務行政作業程序。
(七)資本支出預算執行太緩,蒙受通貨膨脹的損失;多項資本支出未達進度,次年復需辦理追加預算以應材料之上漲,殊不合算。
(八)人口增加的壓力;由於人口的增加,無論是衛生、保健、福利、教育與交通等支出皆需增加。
肆、台北市財政改建之建議
甲、短期治標之措施
(一)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
子、租稅收入方面的劃分
劃分的原則乃依塞氏(Soligman)及杜氏(John, F, Due)之效率、適合、經濟影響三原則提出我們的辦法:(1)減少共分稅,以免劃撥錯綜復雜,(2)提高工商稅之比重,以增加市稅收彈性,(3)配合政府職務上之需要,並儘可能不使中央稅收減少,有關調整的項目有:
1.所得稅:台北市自中央政府之分成提高為百分之十五,以提高其稅收彈性。
2.遺產稅及贈與稅:擬將台北自市中央之分成取銷,以簡化稅制,並彌補中央之損失。
3.印花稅:改進辦法同遺產稅。
4.田賦:使成為台北市之獨立稅。
5.使用牌照稅:改成台北市之獨立稅。
6.營業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不予變動;使中央之稅收不致減少。
7.加值稅採行以後,為求北市稅收不減少,擬建議為中央分得七成,北市分得三成。
丑、支出方面的劃分
參照目前台北市財政情況,配合巴氏(Bastble)之財政支出劃分三原則及國父之均衡思想提出下列的改進:
1.明確劃分經建及交通支出。
2.建議中央政府統籌辦理社會福利。
3.保警支出仍由北市自行負責。
4.中央加強市教育補助。
(二)減輕教育經費的負擔
子、開源方面
1.請中央政府補助。
2.鼓勵私人興學。
3.推行建教合作。
4.擴大班級人數,降低學生單位成本。
丑、節流方面
1.區分學校經費為建設費與用人費,劃歸各級政府負擔。
2.追求教育規範經濟與教育電器化。
3.適當調整學區,充分使用既有的教學設備及師資。
(三)提高規費的徵收
現行規費之徵收績效不彰的原因有:(1)現行規費徵收標準不切實際,(2)
徵收的規費未按統支的原則解庫,(3)規費有應徵而未徵造成有支無收的現象。
擬提出的改進意見有:(1)提高徵收標準,(2)全面開徵已享有政府特殊服務而未開徵者,(3)嚴格維護統收統支的原則,(4)制定規費條例。
(四)改良工程受益費之徵收
工程受益費之徵收一直未臻理想,擬建議:(1)慎重選擇應徵收工程受益費的工程,(2)採取財產稅附徵方式,(3)有關單位如財政局、建設局、稅捐處應加強聯繫,(4)確定受益區標準,(5)加強處置無故滯納者。
(五)發行地方建設公債
發行地方公債以支應都市建設,但須注意下列各項,以健全體制:
1.以不動產或工程受益費為還本付息的主要財源,並提撥償債基金及以公庫為擔保。
2.地方公債宜限於建設公債。
3.採自由認購原則。
4.比照中央公債給予優惠。
5.期限以五-十年為原則,利率不得低於銀行長期存款利率。
(六)鼓勵私人投資公共工程
鼓勵私人從事具有收益性質之公共設施,但其投資報酬率不宜過高,必要時得由市府收回管理。
(七)簡化補助金及協助支出的劃撥
於年度之初,從預算中就差額部份,一次劃撥,以簡化作業。
(八)嚴格督促各單位確實執行各項預算
對年度資本支出預算執行不夠徹底者嚴加督促,以維護預算的完整性。
(九)加速處分非公用財產
儘速擬定授權、信託、彈性價格、搬遷補貼等方法,將無保留或使用必要者,積極處分出售,以增加財產收入,並可擴增財源。
(十)其他短期治標之措施
其他如整頓稅收清理欠稅、改善公產管理、加強公營事業經營、革新財務行政防止浮濫以及精簡人事經費等,對充裕地方收入亦大有助益。
乙、長期治本之途徑
(一)保持適度的人口增加
基於人口增加將引起財政支出的增加,而且財政支出擴大的程度要大於人口的增加,故應減緩人口的增加,以每一家庭生兩個子女為準,減輕財政支出的壓力。保持適度人口增加的辦法,應分別採用教育方式及財政政策,以期收到預計的效果。
(二)加強賦稅稽征,改進稅務行政與稅務風氣
稅課收入乃市財政收入中最大的一筆,應加強賦稅稽征、革新稅務風氣及加強稅務人員之教育訓練,以配合稅制改革與稅法修訂,來全面革新稅務。
(三)確立統收統支的財政體制
建立全面統收統支的財政制度,以便統籌運用財政收入,發揮支出的實效,並減少資金的浪費。
(四)實施集中支付制度,以利財務調度
儘早實施市庫集中支付制度,以減少資金呆存和現金支付,並協助預算執行及加強財務管理。
伍、結論
分析研討結果,台北市財政收支問題之解決之道,應循開源、節流、法制修訂、財務與稅務行政之方向,齊頭並進,方始有效。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8701 |
Creators | 張雁昆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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