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的內容摘要是,有一些西方學者認為初期佛教的人格同一性觀點與化約論是相近的,如帕費特、Mark Siderits等學者。然而也有一些學者認為兩者具有關鍵性的差異,如高恩斯(Gowans)、柯林斯(Collins)等學者。
本論文的立場為後者,論文當中將介紹帕式化約論(Parfitian reductionism)的幾個主要的思想實驗,以及其在人格同一性觀點上的幾個特色。接著將介紹試圖將初期佛教的人格同一性觀點與帕式化約論人格同一性觀點作類比的立場,以及舉出兩者之間差異的立場。
最後,本論文將指出依據前學者等所提出的佛教業力理論所要求的「業力同一性(Karmic identity」與「業力因果關係(Relation of Karma)」,使得佛教的人格同一性觀點避免了帕式化約論在人格同一性立場上所導致的不確定性與程度性等違反直覺之結果,因此兩者的人格同一性觀點確實有關鍵性的差異。此外,本論文也嘗試說明,在人格同一性的兩大取向—心理取向與生物取向所面臨的困難之下,在何種理由或情況下可能會讓我們選擇接受一種介於化約論與實體性自我的非化約論立場之間的「進一步事實」立場,如佛教的業力理論。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7154002 |
Creators | 周大為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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