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之研究問題在於瞭解:1、現行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政策之執行情形為何﹖2、如果政策執行情況良好,為何會發生犀牛角事件﹖3、存在於個案之間的關係,例如政策內容、執行體系、第三部門、標的團體,甚至我國與國際間的互動情況為何﹖4、取締持有犀牛角是否為政策執行的主要目標﹖如果不是的話,那麼,真正的政策目標為何及如何落實野生動物保育政策﹖5、事件之後的政策執行幅度及所造成的政策變遷為何﹖
為了對上述之研究問題能有充分的瞭解及論述,本文首先整理政策執行文獻所有的研究變數,並歸納為政策內容、執行主體、標的團體、及環境因素等四項;此外另從環境變項中提出第三部門(本文乃專指以保育為主要議題之國內外保育團體或基金會)加入政策關係人間的互動。
最後,為求建立一個解釋性較廣的分析架構,乃融合了林水波等三位教授之「強化執行力」模式,亞歷山大(Alexander)之「政策─方案─執行過程」(PPIP)模式,以及保羅、伯曼(Paul Berman)之「總體個體」執行模式,成為本文之分析架構。並且,基於此一架構,顯示了本文與其他碩士論文不同之特點,包括:1、注重內外環境的剌激。2、提昇第三部門的執行地位。3、兼論總體及個體執行。4、蘊含對結果的評估及政策變遷。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3157 |
Creators | 宋吉德, Sung, Chi Te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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