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man et al. (2001) 探究在彼此競爭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如何提供具有水平差異特質的基礎建設。該文得到兩地政府會盡量提供具有差異化的基礎建設,以避免陷入財政競爭的窘境。
本研究將擁擠成本放入上述模型修正,主要獲致三個結果。首先,在單一地方政府沒有競爭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提供單一基礎建設與兩種基礎建設相較,當政府提供兩種基礎建設,土地價值較大,故在沒有競爭的情況下,政府應該提供兩種基礎建設;其次,在兩個地方政府各提供單一基礎建設的競爭模型下,政府提供差異極大基礎建設種類的決策不會受到擁擠成本的影響,然而當兩地政府都提供相同的基礎建設時,廠商是沒有辦法利用政府彼此的競爭,而將在地區創造的所有利益都拿走;另外,在廠商群總數相同下,地方政府應該選擇基礎建設需求種類較多的廠商群,差異化仍主導了基礎建設決策的結果;最後,在一地政府提供兩種基礎建設,另一地提供單一基礎建設競爭模型中,若不考量擁擠成本,可以發現提供兩個基礎建設的地方政府,最終都沒有誘因願意去提供兩個基礎競爭來與提供單一基礎建設的另一地競爭,故在有競爭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應該會提供單一基礎建設。加入擁擠成本之後,可以發現當擁擠成本越大時,對地方政府而言,越可以紓解財政競爭張力,在基礎建設種類決策中兩地提供的基礎建設種類有逐漸相互趨近的情況。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22550061 |
Creators | 邱重威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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