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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就業服務跨區域合作之研究--以高高屏地區為例

我國目前就業服務政策,依據就業服務法第12條,中央在全國設置五大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以整併數個縣市行政轄區為其執行範圍,就業服務政策仍以中央為主軸,地方政府在這方面僅辦理少數就業服務業務而已。然而,隨著縣市政府面對民意需求、發展地方產業、推動轄內產業轉型及升級時,卻苦無政績且面臨產業推動及轉型後人力需求面匱乏的窘境,以人力資源及就業服務的觀點來看,中央與地方產生了認知上的不同。
由於勞動市場是具跨縣市及區域性的特質,高高屏地區在經濟、環保、水資源、交通、就業等各生活層面關係密切,已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共同生活圈,其共同就業市場的形成更是不言可喻。本論文藉由分析了解高高屏地區就業服務業務性質,並評估未來中央與高高屏三縣市間跨區域合作之可行性。
本研究透過質化分析,了解目前就業服務政策部分業務在高高屏地區之執行策略、考量因素、合作態度及空間,並檢討如何落實具有區域性與地方特質的就業政策。研究發現,高高屏地區具有共同生活圈及共同市場概念,仍須以資源整合的觀念強化其機制,在中央與地方的縱向整合部分,由中央至地方間應有效建置行政管理資訊系統、就業服務分類及顧客導向之社會行銷系統等架構;在高高三縣市橫向聯繫部分,相關檔案之分享(例如求才資訊可整合轄區內經建課之工廠登記、商業家數等廠商資料,求職資訊可整合轄區內勞工局(處)、社會局(處)之待業人力名冊,水平整合求職與求才之資料等);並與區域內之工、商職業團體及私人企業等合作,分析轄區就業市場中求職與求才問題之所在,藉由各深入了解企業特質與條件,針對轄區企業徵才需求,建置客製化服務,以達到縣市跨域合作目的;中央適時介入與輔導,站在整合、協調及監督的角色,藉由管制與誘因的交互運用,以確保中央與地方行政機關之間以協力方式完成就業服務政策府際治理的目標。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22560341
Creators蔣佳吟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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