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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府部門實施員工托兒福利之研究—以北、高兩市為例

近年來女性投入就業市場的比率不斷增加,在全國公務員中,女性即佔有四成,使得雙薪逐漸成為家庭型態之主流。另一方面,傳統大家庭也不斷被核心家庭所取代,父母忙於工作之際,幼兒勢必得尋求替代性的照顧,然而在現階段社會托育制度未臻完善之情況下,員工面臨選擇幼兒送托方式的困擾。
行政院勞委會透過提高獎助金額來鼓勵企業提供托兒設施,以促進勞工就業與提高生產力。民國八十八年三月行政院會議修正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草案適用範圍也擴大至軍公教人員。目前尚有婦女新知基金會、李進勇立委等不同提案內容在立法院審議中。有鑑於未來立法將朝向規範雇主在協助員工解決幼兒照顧問題上的職責,故有必要就我國目前實施員工托兒福利之情形與問題深入瞭解,以作為政府部門日後規劃與推行時之參考。
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實施員工托兒福利方案分別有將近四年與兩年的時間,本研究採以個案研究方式,就兩者當初規劃過程與運作現況作深入探究,並對實施結果加以評估。評估情形為:(一)效能性:員工子女托兒所的設置,在增進送托員工幼兒身心健全發展,以及落實市府鼓勵企業附設托育設施政策上,有相當高的目標達成度,並能為組織帶來正面的影響效果,唯台北市政府在員工托兒服務的供給量與需求量之間仍有一段落差。(二)回應性:北、高兩市政府受訪員工對托兒所整體服務品質的滿意度高達九成,絕大多數員工表示托兒所的設置有助於降低因幼兒照顧問題而影響個人工作情緒及請假之情形,同時能增進工作與家庭生活間的平衡。顯示北、高兩市政府員工托兒福利方案有相當高程度能滿足目前送托員工的需要與喜好。(三)選擇性:在台北市政府方面,員工托兒福利方案的內容並未呈現多樣性,員工在幼兒照顧方式上可以選擇的機會仍有限,必須以抽籤方式進入員工子女托兒所,且目前僅開放附近信義國小幼稚園讓員工子女越區就讀,而抽中籤的比率卻又不高。就高雄市政府而言,所提供的員工托兒福利方案較為多元,員工可選擇的彈性也較大。
員工為組織最重要的資產,員工托兒福利的提供不僅能滿足員工幼兒照顧的需求,同時以長遠的眼光來看,可帶給組織正面的效益。目前設置員工子女托兒所面臨法制面、財務面與管理人才的問題,需要加以克服。建議未來政府部門在員工托兒福利的規劃上,設計多元化的方案供員工選擇,並集結企業力量整合現有學校與社區資源,同時從整個福利制度加以檢討,朝向彈性福利計畫發展,一方面滿足員工多樣的需求,另一方面可控制一定的福利成本。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02001868
Creators范玫芳, Fan, Mei-Fa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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