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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法人從眾行為之研究-以國內股市集中交易市場為例

從實證中,以持股月變動率的大小,分成十組進行檢定與分析,當期的持股變動與當期報酬的關係,在各法人之間是相當顯著,其中以正向持股變化(買進)的十分位數較具有顯著性,隱含法人善於在當期改變持股組合,以投信的改變程度最為顯著。至於報酬對於持股變化的延伸性(往前或是往後),以總體法人來看,是以當期以及下一期的報酬較能解釋法人持股變化與報酬率有正的關係。至於再向前或向後延展一期或兩期,法人持股變化與報酬會呈現負的關係,隱含有殺跌的現象。但在報酬率上,往後延伸(即後從眾行為的報酬)會有報酬迴歸的現象。
若是以當期報酬率分組(贏家-輸家),則三大法人在各組報酬上均呈現相當顯著的差異,各法人在投資組合的持股上具平均化,但各組內的持股變化(增減),以整體法人來說,以贏家組合較為顯著。隱含法人在當期有追漲的從眾行為。其中,以投信以及自營商較為顯著。外資的持股變化在組內並無明顯差異。若是改以報酬率的大小進行分組,並對組內的持股變化進行檢定與分析,法人之間的當期報酬普遍受到前一期報酬率的影響,但在持股變化上是以投信基金的調整投資組合持股變化較為積極。
在各變數之檢定中,從整體法人來說,各個變數對於當期持股比率是有很高的解釋力,整體法人會因為上一期的報酬、本期報酬、前一期之持股比率,來改變本期的持股比率。隱含整體法人會有採取feedback trading以及momentum的交易策略。但是,在外資法人來說,當期的報酬率卻不是改變當期持股比率的解釋因素。這與外資法人較重視基本面分析,而且對於產業研究是有相當深度。外資會以時間變化為觀察主軸,比較分析基本面是否會因時點的差異而有所改變,來進行持股調節。在自營商方面,因為肩負著券商整體盈虧的任務,比較重視短期的獲利實現,所以上一期的報酬率,並非本期持股調節的考量因素。而本期的報酬率與上一期的持股比率,是能夠解釋本期持股便動的原因。而投信基金,可能是因為績效評比的壓力,而且法令對於基金的操作限制也放寬很多,更加深基金經理人為求績效可能會增加提高風險性的需求。
不論是從以持股變化的檢定分析,以及,用報酬率為分組的檢定分析中,法人間存在有回饋交易的現象(feedback trading)。至於報酬的持續性(後從眾行為,以及從眾價格壓力)只對當期的持股變動有較大的影響。至於向前延伸或是向後延伸,報酬的衰減速度很快,也就是會有報酬迴歸的現象。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A2002001978
Creators蘇惟宏, Su, Wei-Hung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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