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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個人捐贈的所得稅誘因之實證分析

過去數十年來,當社會福利的觀念盛行於歐美各國時,台灣仍處在經濟起飛的階段,為了致力於經濟繁榮而忽略了人民的福祉。近幾年來,台灣的經濟發展已經到達一個穩定的階段,人民在滿足了基本生活需求後,也開始重視自身的福利;促使政府轉而將政策目標集中在社會福利制度的推行。在國外實行了社會福利數十年的今天,累積了許多寶貴的經驗提供台灣在政策制訂上的一個參考,社會福利制度的效益廣及全國大眾,影響層面既深且巨,我國政府在社會福利的推動上面,不可不仔細評估。
政府為了鼓勵人們從事慈善捐贈行為,利用所得稅的扣抵方式使得人民的捐贈價格降低,如此一來,捐贈價格的降低將會提高人們捐贈的誘因。在國外,許多的學者利用所得稅資料庫和家庭收支調查資料庫,針對人們的慈善捐贈動機估計其價格彈性和替代彈性,以驗證政府制訂所得扣抵以提高捐贈誘因的政策有效性;實證結果大多同意所得稅抵減的政策有效性。在台灣,政府的所得稅抵減政策適用對象除了從事慈善捐贈,尚且包括政黨捐贈、私立學校捐贈等各種非慈善捐贈,其政策目的各有不同。因為資料特性的緣故,本文僅利用台灣地區的個人所得稅資料對於台灣地區的慈善捐贈進行價格彈性和所得彈性的估計;並同時對於捐贈的各種誘因進行實證上的分析。
研究結果發現,慈善捐贈價格彈性為-4.0768,相對於國外而言,捐贈價格的變動對於個人的捐贈金額似乎有更大的影響力。當捐贈價格越低,則對於慈善捐贈的誘因確實有提高的效果;是以如果政府致力於社會福利規模的增加,為了能使慈善團體不至於因為經費不足而面臨縮減規模或是關閉的命運,在不增加政府的負擔的情況下,可以租稅減免做為鼓勵的手段以達到鼓勵捐贈的政策目的。
在所得分層估計的實證結果方面,所得介於175,000∼400,000的階層的所得彈性估計值不顯著,其餘的所得階層的所得彈性估計值均為顯著且正向關係,且所得彈性隨著可支配所得越高而隨之提高;再觀察價格彈性,只有可支配所得介於900,000∼1,800,000的樣本其估計值顯著,其餘的所得階層其估計值均不顯著。隨著所得階層越高,其所得彈性彈性隨之提高,反之其價格彈性則相對降低。此估計結果和國外文獻的結果不謀而合。
迴歸式加入其他的列舉扣除一併探討其他列舉扣除額對於慈善捐贈的影響時,發現生育醫療費對於慈善捐贈金額的大小影響並不顯著;而人身保險費則對於慈善捐贈金額的大小有顯著且負向的影響,並且和本文的理論模型結果吻合。
最後在針對納稅義務人從事慈善捐贈與否的二元選擇模型中,結果發現配偶薪資所得對於納稅義務人從事捐贈與否雖然有顯著的結果,但是根據其邊際效果觀之,兩者對於納稅義務人是否慈善捐贈的機率影響不大,年齡和受扶養人數也同樣存在著顯著的結果,相對於配偶和本人薪資所得總額的邊際效果而言,其對於從事慈善捐贈與否的機率影響較大。婚姻狀況是此迴歸模型關注的焦點,結果發現,結婚與否對於納稅義務人從事慈善捐贈與否的確有較大而顯著的影響機率;已婚的納稅義務人較未婚的納稅義務人有較大的機率去選擇從事慈善捐贈行為,其直觀的原因應該是已婚人士的生活穩定,收入來源也較為穩定,心態上和經濟上都較單身者有較大的意願從事慈善捐贈行為。至於捐贈價格對於納稅義務人從事慈善捐贈與否有著極大的邊際效果,也就是說捐贈價格的減少對於人們從事慈善捐贈有著極大的機率,此結果再次印證了政府的所得稅扣抵政策對於鼓勵捐贈的有效性。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0255006
Creators朱紀燕, CHU CHI YE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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