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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光復後的新聞政策之研究

在選擇論文題目的時候,曾虛白說:「你到中國來留學,最好寫關於韓國新聞的論文,介紹韓國新聞方面的情形」。筆者覺得這一指示十分正確,所以決定寫「韓國光復後的新聞政策之研究」。個人在華研究期間,曾隨呂師曉光攻新聞法,呂師諄諄善誘,予余啟迪良多。本文之撰寫、蒙呂師允賜指導、私衷銘感。
新聞自由為民主國家人民基本權利之一,無論任何國家、都會在憲法條文中給以保障,蕩以促進各該國的民主與文化。但新聞自由、此權利、基於國家社會的公益利益,然有關新聞事業之規定,亦均散見於各種立法之中。新聞紙若是濫用了自由,致而妨礙了個人、國家、社會的自由與安全,也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某一國報紙的性質和其國家的政治、社會環境之間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殖民地政策之下的落後國家、民眾對統治者有反抗意識,他們報紙也對統治者有消極的抵抗心理。此種潛在意識往往延續不絕,致對新成立的政府、亦存有敵意。
另一方面政府也要統制報紙,用各種方法限制言論自由。最常見的是立法制度讓的控制,如新聞法出版法和各種法律中制定關於新聞言論的條文,其次是用經濟方面的手段來控制新聞自由。
上述情形、韓國也不例外,一八九六年的「獨立新聞」出現於以後,韓國的報紙有反政府的傾向。
在本論文中、研究韓國報紙在怎樣的政治、社會里成長,以及光復後數次改變的政府國會關於新聞言論如何立法控制、保障、獎勵新聞自由等。
研究範圍是自一九四五年至一九六五年。第一章略述日據時代的新聞和新聞法。因為這段時期對韓國後來之新聞發展影響甚大。第二章是美軍政時期的新聞政策。第三章:自由黨和李總統言論的態度分為幾節敘述。第四章:第二共和國(民主黨)的新聞政策。第五章:五、一六軍事革命後報業所受政府的言論凈化、言論機構整理、阻遏。第六章:第三共和國要控制新聞界曾通過言論倫理委員會法案。使新聞言論界受到數次立法束縛,卒對自律有所覺悟,正式成「韓國新聞倫理委員會」。
惟以資料搜集不易,參禱在多為期刊;又筆者來華學習中文之時間甚短,遺詞用字、常覺力不從心,尚祈高明指正為禱。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9459
Creators金奎香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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