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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探討我國資產類課稅

本文共七章,二十二節,其內容為:
第一章:說明研究動機目的及研究的範圍。
第二章: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與課稅所得認列原則適用的比較。
第三章: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對固定資產的交換有同類與不同類不同的處理方式,稅法
則無。本章除討論二者之差異外,並介紹美國內地稅法中有關資產交換的規定以作為
我國改進的參考。
第四章: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長期股權投資的評價依投資公司投資的情況而有不同的方
法。稅法和查核準則又另有不同規定,本章即討論這種差異是否合理及若欲使財務會
計和稅務會計合一該注意那些問題。
第五章: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不將股票股利視為所得,但稅法卻將之視為所得課稅,又
稅法對於不同增資來源的股票股利有不同的課稅規定,本章即討論稅法的規定是否合
理。
第六章:討論實質課稅的意義及「形式課稅」形成的原因。
第七章:結論與建議。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968
Creators莊琇媛, ZHUANG, XIU-YUAN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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