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文明以來,人類為了維持生存而進行的活動,均與土地有關,舉凡民生六大需要都脫離不了土地。臺灣近年來由於人口之激增,都市化現象進行得激烈,工商業之長足發展等諸種因素之影響,乃使國家產生出無數的社會與經濟新問題,究其原因直接,間接地多與土地取得困難有關。臺灣地區總面積有三、五九八、一四四公頃,其中公有土地佔了二、五○四、六七三公頃,約為全數的六九%,土地資源有限,是以如何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來肆應各種需要,藉以調劑土地之供需,如何就各級政府機關所管理之公有土地平均地權土地政策下,發揮其最高效用,實乃本論文研究之主要動機。
本論文所稱管理,包括地籍之整理、公地之利用,收益及其處理而言。研究範圍以國有土地為主,因其資料較比齊全,且所佔面積最大,較具代表性,就臺灣省與台北市境內之公有土地加以統計分析,所採資料多半以民國三十五年為基期,以五十九年為終期,若有近期資料隨即加以修正補充。
全文共分七章,首就公有土地之基本概念加以申述,而後討論公有土地地籍之整理工作,再就公地之取得加以剖析,公地一經取得便得合理的利用,使用之餘毋須供公用時方得加以處理,處理後收益應合理分派,最後就所有公地施以保管與檢核工作,如此脈絡分明,最後作成結論,玆就各章概要撮述如下:
第一章結緒論、章內分三節,就公有土地之基本概念加以敘述,第一節為公有土地之界說,第二節就公有土地劃分以土地法之精神,其將公地分為國有土地,省(市)有土地,市縣有土地及鄉鎮有土地四者。第三節公有土地之管理機關,係依前節劃分尺度而分為中央與地方管理機關,唯其管理機關理應以地政機關為主,然現行管理範圍幾全由財政機關綜理,地政機關除管理公有耕地部份外尚有公地之清理事項,其他地類公地以財政機關單位為主要之管理機關,其他有關機關或屬會辦單位性質爾。
第二章為公有土地之地藉整理,本章分為三節,依一般地籍整理之程序,首為公有土地之清查清理,先確定其權屬,就清理之結果加以地籍測量,目的在正經界、為一切施政之本,最後就測量之結果繪製地籍圖,編定地號、製卡、依地段,地號別依序整理登記入冊,務期消除漏管失管之現象。
第三章公有土地之取得亦分三節,首為概述公有土地取得之主要方式有接收日人留下之土地,或以公庫支款購置,或實施區段征收,或土地重劃之替費地,或以交換方式取得者,臺灣現行所採以征收與購買為主。至於照價收買其性質著重於政策性,以現行法律精神旨在打擊低報地價,逃避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故其實施場合較少。征收則限於實施國家經濟政策及政府舉辦公共事業,得依法片收私有土地以為公共用途之需,然往往因地價補償問題不得解決,糾紛頗多。
第四章就公有土地利用加以探討,先述一般土地利用之原則,而後依上諸原則研討公用土地與非公用土地之利用概況;以國有土地供公用與非公用其利用價值作比較研究之中心,由各種統計資料研析結果,國有非公用土地其利用價值隨其用途而有不同之開發潛能。
(一)建地約二、八○○公頃(包括委託代營約三二○公頃)極大部份分佈於臺灣各市區都市計劃範圍內,概為租用、借用、佔用土地,或都市計劃預定地,零星分散,開發利用除非以交換方式或合作從事都市更新外,其開發利用潛能不大。
(二)直接生產用地約三三、三○○公頃計分委託代營一二、六八○公頃,其餘為祖用、佔用、或閒置土地,分佈各地,尚具開發利用潛能。
(三)交通水利用地約一、三九二公頃(包括委託代約三六○公頃)分佈全台,備供交通水利建設之用。
(四)荒蕪地約二、五三八公頃(包括委託代營尚待開發者約一、六○○公頃)分佈於偏僻之處,交通不便,其開發利用之潛能有限。
根據上述利用狀況及須以綜合開發之眼光,從事規劃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一般平地之公有土利用已達飽和狀態,今後土地利用將著重於山坡地與海埔地之開發、「上山下海」已為今後臺灣開發利用土地資源之趨勢,為未兩綢繆,為求臺灣地區均衡發展計,宜早日擬定「國土綜合開發計劃」,循此指針依序漸進,力求公地利用之合理。達到地盡其利之崇高目標。
第五章乃就公有土地之處理方式加以探討;一般公地原則上避免出售,政府機關至少需擁有足額的公有土地用以調劑土地之供需,藉收平抑地價之效。然現行公地政策鷶全以財政目的為主,各機關幾以出售公地作為預算收入之來源,因公地管理機關紛歧,其管理政策便務自為政,缺少協調,非但不足平抑地價,反有促過土地投機之嫌。本章共分五節,首談一般公地處理之方式,次敘公有土地售出,以公有耕地之放領,建地之讓售,標售為討論中心,主張建地出售從嚴,非但要售與需用土地人供建築使用,尚且須有面積最高限額之規定;然後論公有土地出租,仍以建地、耕地及林地分別加以研析,主張出租年期加長,以利於現使用人從事改良,力求公地合理利用。上述為供使用收益之非公用土地之處理,至於撥用僅限於供公用,不得有收益行為發生。撥用之地不得供撥用計劃外之使用,管理機關應隨時考查其用途。最後為公地收益之分派,就國產局成立以來國有土地之收益情況作縱的分析。
第六章討論公有土地之保管與檢核,務求公地管理之確實無誤,建立公地會計制度,使卡吻合,利用帳目可一目了然公地管理之現況,以達到「有土斯有卡、有卡必有帳」之目標。
第七章為結論、乃就以上各章所述綜合討論,而後作成建議,以供從從事公地管理之參考。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9152 |
Creators | 吳火焜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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