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根據「應然與實然」、「義務與結果」、「限制與超越、「壹法與等差」四組概念為骨架,分別探討「自然法」、「正義」、「自由」、「平等」等議題。在第二章中首先借鏡西方法學豐富資產,檢視先秦諸子蘊含之「自然法/實證法」思想雛形。在釐清何種規範得以列入「法規範」後,第三章進而分析「正義」概念為何。源自對於「正義」認知的不同,人們建立不同法律體系,也展現不同的刑罰效力。一旦法律取得「正義」的支持,它必產生普遍約束的效力。本書第四章即是透過諸子對於「規範」的理解,反映「自由」可能存在的向度。由於「規範」與「自由」乃一體兩面之物,無論「禁止」或「強制」規定,必然牽涉到「自由度」問題。傳統文化並不習慣正面闡述「自由」是什麼,而係透過「限制」反面,凸顯隱性存在的「自由」。「規範」拘束人的行為,「自由」則賦予了行動的權利,因而「誰應當適用何種規範,才能符合平等精神」,也就成為一個相關連的問題,本書第五章,即是討論「不平等的平等」的思維進路。以上四章構成本書研究主體,它是一個現代視域下的提問,環繞的卻是先秦諸子可能的回答。透過這上述四個層次的書寫,我們將會逐步廓清「法」之本質、效力、範圍各項問題,以及先秦諸子對其「既有」、「可能」、「應當」的回答。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093151506 |
Creators | 陳弘學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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