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urn to search

法醫學上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身份鑑別統計方法探討

目前用來鑑別親子關系的實驗室方法有血型測試和DNA 限制 切割片段多形性(RFLP)
標識基因。然而, 血型測試并無法用來論定孩子的生父身份, 僅能說明某被控男子有
無“可能”為孩子的生父; 此外我們可以利用RFLP取得任何用以鑑別親子關系的標識
基因。
經由血型測試和DNA 限制 切割片段多形性標識基因兩種方法, 我們得到需要的基因
型或表型組合(M、C、G),其中M 表母親的基因型或表型;C表小孩的基因型或表型;G表
被母親指控為孩子生父者的基因型或表型。如果每組(M、C、G) 的組成都能符合孟德
爾遺傳定律(Mendelian Law),由此可計算G 與C 之間究竟存在有多少為父子關系的可
能性。根據貝氏定理的條件機率觀念,Essen-M ller(1938) 和Wiener(1976)先后提出
兩種方法來計算G 為F 之事后機率, 分別為(1):父系指數法和(2):不排除法。在幾篇
相關的文獻中曾就這兩種方法的適用性提出質疑, 本文將探討父系指數法和不排除法
的可行性, 根據不同的著眼點, 可由此二法引伸出另外兩種方法, 內容詳見第二章現
有方法探討及其延伸和第三章不排除法之修正與貝氏決策法。
第四章方法研究中將佐以圖片加以解釋前兩章描述之四種方法的差異及優缺點, 并針
對幾位學者就現有方法所提出的疑點作更進一步的探討; 第五章主要描述這四種方法
在多重標識基因上的應用。

Identiferoai:union.ndltd.org:CHENGCHI/B2002005384
Creators陳美惠, CHEN,MEI-HUI
Publisher國立政治大學
Source Sets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Language中文
Detected LanguageUnknown
Typetext
Rights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Page generated in 0.002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