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標在於耙梳Rawls公共理性的理念本身,並探討該理論是否完善。著重於何謂公共理性?公共理性能否達成其自身所預設的目的?理論有無不恰當之處?
為達此目的本文首先回溯Rawls公共理性的理念中之重要概念,Immanuel Kant和W. M. Sibley都給了Rawls很好的靈感。隨即進入公共理性的理論本身,目的在於使公共理性的各項內容清楚易懂,調理分明,包括:公共理性與非公共理性之區分、公共理性之範圍、公共理性的內容、判準及意義,以及公共理性之分類。最後回到Rawls公共理性的理論本身,檢視是否有不完善、不恰當或不實際之處。
經過對不同學者對於公共理性的批評、補充之分析,筆者則認為,應該儘量去除運用公共理性的範圍限制,但可以強調以相互性判準表達公民間的相互尊重。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之下,公共理性的擴大運用是多元文化衝突的解決方案之一。
Identifer | oai:union.ndltd.org:CHENGCHI/G0901540141 |
Creators | 楊詩諭 |
Publisher | 國立政治大學 |
Source Sets |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Libraries |
Language | 中文 |
Detected Language | Unknown |
Type | text |
Rights | Copyright © nccu library on behalf of the copyright hold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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